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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内幕交易遭通缉 浙江警方将重新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 07:31  新京报
6月8日,凯恩股份在上海证券报发布澄清公告。
6月8日,凯恩股份在上海证券报发布澄清公告。
7月28日,经济观察报社发表声明。
7月28日,经济观察报社发表声明。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昨日,经济观察报社发表声明,对“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并透露在报道过程 视频: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称报案不是针对仇子明 媒体来源:第一财经《公司与行业》 中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经济观察报表示,今日报社将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国记协,同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昨天,浙江丽水市公安局表示,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两级警方法制部门专家已介入,省市警方将重新调查该案。对于是否撤销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警方正在调查核实中,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决定。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遂昌警方称通缉记者程序合法。

  据透露,仇子明已暂时离开北京,在“安全的地方”等待事件处理结果。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告诉记者,“仇子明现在很好,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事件起因 批评报道记者遭通缉

  7月27日晚,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有经济观察报记者发帖称,“本报记者仇子明因言获罪,其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被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现被全国通缉。”

  昨日,《财经网》报道显示,针对仇子明的通缉令,于2010年7月23日由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签发,这份通缉令包括仇子明的出生年月、籍贯、地址、工作单位。其中表示: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

  从5月份收到举报,至6月5日,经济观察报驻上海记者仇子明,报道了《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称凯恩股份在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之后6月22日,仇子明再次发表《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的报道称,凯恩股份涉及的凯丰纸业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均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报社声明 记者多次遭利诱威胁

  昨日,经济观察报社针对“该报记者仇子明被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一事,发出声明称,“深感震惊”,并对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

  声明认为,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利。并透露,“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同时,经济观察报社认为,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声明表示,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共同维护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警方说法 将重新调查向媒体公布

  昨日16时40分,记者联系到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一名詹姓副处长向记者表示,该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非常重视。目前省市两级警方法制部门的专家已经介入该案,省市警方将重新调查该案。对于是否撤销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詹副处长称,警方正在调查核实中,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决定。

  她表示,丽水警方承诺将对该案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最终调查结果将向媒体公布。

  昨晚,记者试图6次拨通遂昌县公安局局长叶金荣的电话,3次被拒接,3次处于长时间占线状态。

  各方说法

  经济观察报:企业利用公权力打击媒体

  昨日,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一事件,体现出凯恩股份是对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藐视。

  “我们是担心这种公权力,被不当企业或者不法企业利用、打击。从上市公司角度,凯恩股份的做法是极度不可取的。”王胜忠说,今日,报社将会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国记协,同时也会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5月份收到举报材料记者进行采访,直到昨天出现网上通缉一事,王胜忠说,(凯恩股份)和他们报社没有做任何正式的沟通,甚至连一封律师函都没有,“所以发生现在的事情,是说不过去的。”

  对于已发报道的客观公正性,王胜忠表示,他们追求的是准确和完整,新闻就是无限接近事实。他说,假如是负面报道,我们要求记者和当事的公司和人进行正面的采访和沟通。“我们在做报道的时候,拟好了提纲给他,到公司总部采访都有,被一帮保安陪着,到最后又不接受采访。我们也到当地的相关部门,都不接受采访,对我们来说,我们在能想到的范围内做到更全面和平衡。”

  凯恩股份:被恶意诽谤后向公安报警

  昨日下午,凯恩股份董事会秘书田智强称,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非针对某一媒体和个人,而是针对网上的不属实说法。他同时坚称,公司没有利诱记者。

  田智强说,公司已于6月8日发布了澄清说明。记者昨日在上海证券报上看到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澄清公告”。这一澄清说明发布于6月8日,所反驳的三项内容均来自6月5日经济观察报发出的《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证监局已展开调查》一文。

  澄清说明称,就近期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本公司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安局已于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对此,田智强强调,报警初衷不是针对某个人,也不是某个媒体,而是3月至5月期间,网络或者博客,对公司的(不实)说法。

  对于是否有利诱记者的行为,田智强称:“这个你放心,我们没有的。”有报道称,记者曾表示留有利诱的证据的说法,田智强表示,“那得看是什么证据”,“如果公司未授权的,那我不知道。反正我们公司层面是没有的。”

  相关新闻

  白领转帖被警方带走 据称已被遂昌警方刑拘

  本报讯 在《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网上通缉的同时,7月27日晚,杭州某公司的财务总监瓮安余因为在论坛上转发仇子明的稿件被遂昌警方带走。

  昨日,瓮安余所属的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针对此事召开媒体说明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瓮安余2008年调任至该公司任财务总监,此前为丽水市财政局的公务员。7月27日11时30分,杭州市小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瓮安余的工作地点,出示网上追逃文件的复印件,并说他是网上刑拘在逃人员后将其带走。大约22时许,遂昌县警方从杭州将瓮安余带回遂昌。

  昨日8时,瓮安余的妻子接到遂昌县公安局的电话。遂昌县公安局的民警告诉她瓮安余已经被刑拘,拘留证将寄给瓮妻。当瓮妻问及拘留的原因时,当事民警并未透露任何原因。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瓮安余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表现良好。根据该负责人掌握的情况,瓮安余曾经把仇子明关于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的稿件在网络的一些论坛上转载过,并非仇子明的线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鹏 邢世伟(除署名外)

 


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称报案不是针对仇子明
媒体来源:第一财经《公司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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