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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怒斥方大集团半价增发 建议取消增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7日 07:43  大众证券报

  6月2日以来,《大众证券报》独家报道了《方大集团半价增发惹争议》、《方大集团半价增发伤透股民心》,方大集团目前股价在10元以上,但其拟定增发价底价却仅为5.04元,不足现价的一半。报道出来后,引起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共鸣。近日,多位投资者致电本报,怒斥方大集团半价增发行为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半价增发惹众怒

  “我和朋友的几个账户都买了方大集团,但看到他们最近增发方案获证监会核准的消息后,就卖掉了一些股票。以这种价格增发,明显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昨日,浙江杭州的投资者刘先生向《大众证券报》记者气愤地说。

  2009年3月份,方大集团公布了定向增发预案,拟向基金、券商、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不超过1亿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5亿元,将用于光电幕墙及节能幕墙扩产项目、地铁屏蔽门扩产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三个项目。增发价格下限,按照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3月28日)之前的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5.39元/股确定。时隔一年,方大集团的方案近日获证监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昨日,方大集团下跌3.34%,报收于10.70元,较拟增发底价高98.5%。

  “如果以5.39元的价格增发,那些参与增发的机构股票到手后浮盈就达近一倍。而原先的老股东,利益将被大幅摊薄。”另外一位南京投资者也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意见。

  想讨说法无门路

  “我前后向上市公司打了三个电话,但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杭州的刘先生在电话里向记者说,你们报道出来后当天,我给公司董秘办打电话,没打通。第二次,给董秘办打电话,对方说增发是按法规办事,不能违法。我当时就反不驳,按法规办事就要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吗?对方就没词了。第三次,我打电话到公司总机,让他们转董事长。大概是董事长办公室的一个女秘书接的电话,她说董事长不接受外面的电话,是公司的规定。

  “我当时很生气,这算什么规定。我让她把公司规定拿出来给我看,她又没词了。”刘先生说,我们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为什么连和上市公司沟通的渠道都没有?董秘办的人解释不清,而公司高管又避而不见。

  此前,记者在写第一篇报道时,曾经打电话到方大集团董秘办,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解释说,5.04元的增发价只是拟定的,后面需要向机构询价,具体发行价会有变化。记者追问,现在拟定增发价与现价相差一倍;况且,根据拟募资总额和拟发行数量,每股仅合3元多,这些能通过询价调整过来吗?她表示董秘周志刚不在,证券代表王水英已经离职,具体她也不清楚。

  有人建议取消增发改配股

  “如果公司发展需要钱,又以这么低的股价再融资,那我们股东应该有优先权。我建议公司取消增发,改成按5.04元/股的价格配股,这样我们愿意出这个钱。”昨日,上述南京的投资者向记者说。

  这位投资者的建议得到了其他投资者的响应。记者昨日在一家知名财经网站的股吧中看到,有投资者也发帖,建议公司取消增发改为配股。记者 于世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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