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
本报记者 史进峰 北京报道
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终于成行。11月2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待多年的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终于拉开序幕。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且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
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表示,“之前业内关心的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数量、持股比例等核心问题以及配套细则,《办法》尚未给出明确答案。”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银行只能入股一家保险公司,可以控股、也可以是参股。在中国整体银行业和保险业规模不对等的条件下,这样的规定较为合理。
连平认为,目前,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约70万亿元,而保险行业总资产仅4万亿,比交通银行略大一点。相比银行业,中国保险业规模现在还比较小。如果放得过宽,对入股不做限制的话,有可能出现保险公司基本被银行持股的局面。
“防火墙”制度
银监会更关注银保合作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11月26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集中与风险蔓延;银保合作可能造成的信誉风险外溢以及管理风险等。
公司治理方面,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突出商业银行董事会负最终责任,要求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防火墙”制度,确保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业务场所、经营决策、人员、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有效隔离。
对于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之后可能带来的关联交易风险,银监会新规试图从资金渠道来隔离母子公司风险。
《办法》规定,除中国银监会另有规定外,商业银行不得向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关联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内外授信,也不得向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保险公司关联企业担保的客户提供授信。
建设银行研究员赵庆明认为此举非常必要,“银行的资金不能流入入股的保险公司,即银行资金不能为保险公司所用,保险公司要获得资金的融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这样避免了母子公司之间的风险传染”。
同时,《办法》规定,被入股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银行股东发行的次级债券,购买其他证券不得超过10%的上限。
一位国有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分析,在次级债新规出台之后,银行想要绕道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方式补充资本的想法也受到了严格限制。
另外,在并表管理方面,要求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进行并表管理,且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将投资保险公司的资本投资从银行资本金中全额扣除。
业务合作方面,新规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不得在其母银行营业区域内进行营销;商业银行入股的保险公司所印制的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中不得使用其股东银行的名称及各类标识。
交行、中行先行
实际上,市场对于银行、保险公司可以相互进行股权投资的期待已有多年。
2006年,保险公司成为先行者,首先打开了入股银行的通道。2006年9月21日,保监会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并且在投资比例、资金来源、投资资格、投资目标选择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2008年初,国务院批准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下称“160号”文)。“160号”文原则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试点范围最后圈定为工行、建行、交行和北京银行。
2008年1月16日,银监会与保险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试点。
2009年9月,交通银行表示,银监会和保监会已正式批复同意其投资入股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此成为全国首家入股保险业的商业银行。
2009年9月10日,保监会披露同意中国银行通过其子公司中银保险投资恒安标准人寿。这也是继交行入股中保康联后的银行投资保险业的第二单。
不过,与保险公司传出绯闻的银行大有人在,北京银行与首创安泰的绯闻一直备受关注。
11月中旬,荷兰ING集团旗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向本报记者表示,随着ING银行和保险业务相剥离,ING在中国境内的两家保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和首创安泰人寿的命运可能马上就有分晓。
据她透露,目前ING倾向于将所持的50%首创安泰人寿股份出售给北京银行,ING同时为北京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持有该行16%左右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