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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高管拿走上市公司全部新增利润(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8日 11:41  《中国财富》

格力电器高管拿走上市公司全部新增利润(2)

  格力电器与格力小家电的商标之争成为将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矛盾公开化的导火索。

  2003年12月18日,广东某报刊登了《格力再现“褚时健”式人物?》一文。格力电器方面认为,这是格力集团背后指示枪手直接攻击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矛盾逐渐加剧,且最终发展到子公司格力电器公开要求撤换母公司格力集团董事长的地步。

  以品牌之争开始的口水战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格力集团内部高层的权力斗争。

  2004年初,珠海格力集团董事长徐荣春节前被免职,而后被安排到珠海一家国有企业任党委书记,格力集团董事长之职则由珠海市国资局局长郭毅兼任。

  2005年9月14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格力电器以总计约1.48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格力集团收购了凌达压缩机70%的股权、格力电工70%的股权、格力新元80%的股权及格力小家电75%的股权,完善了自身的产业链。

  2005年,利用股权分置改革之际,格力电器解决了与大股东之间利益纠葛。2005年12月23日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布了格力电器的股改方案,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的法定承诺外,还作出了四项特别承诺:一、2005年12月21日,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签署了商标权转让合同书,将“格力”商标无偿转让给格力电器。二、为保持格力电器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格力集团承诺,在2006年格力电器董事会换届选举中,将继续支持朱江洪先生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三、格力集团将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四、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格力集团将考虑为格力电器引进战略投资者,但是,首次引资后,格力电器由珠海市属资产管理部门控股。

  2006年8月15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将兼任大股东格力集团的董事长、法人代表、总裁和党委书记,而原格力集团总裁陈元和,将调任珠海国资委副主任。三年时间,格力集团共更换了三位董事长,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之间的“父子之争”终于画上了句号。

  2007年4月底,格力集团将所持格力电器的8054.1万股股份转让给河北京海,以兑现股改承诺。随后又经过数次减持,从股改时50.28%的绝对控股权降至目前的22.58%。

  父子之争的最终结果是通过人事任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激励等一系列措施,在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之间达成了有利于上市公司格力电器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平衡。

  高管薪酬可否引进制衡机制

  金融危机让美国华尔街曾经神气十足的高管们黯然神伤,同时亦暴露出了不合理的高管薪酬体系所隐含的弊端和风险。规范高管薪酬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话题。

  2008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朱江洪和董明珠等人所获股权激励收益占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远远超出此项规定。

  2008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意见》第四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同时兼任大股东格力集团的董事长、法人代表、总裁和党委书记明显与该条款相悖。记者致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处的工作人员,对方告知目前该文件早已公布实施,正在陆续清理执行。但当记者问到格力电器的情况时,对方拒绝做出评判和对文件条款做出解释,只是告诉记者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高管薪酬的制定不够透明,也不能体现相当一部分股东对高管经营、管理绩效的认同程度。”财经评论员、经济学博士马红漫说,“有的公司高管本身也拥有不小股权,在董事会内有很大的影响力,这种自己给自己定薪酬的方式确实无法得到有效制约。”

  2004年6月,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高管薪酬,而对于在此之外的国有金融企业的监管办法则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日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已基本完成,2009年2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是该文件的一个重要部分。该征求意见稿中建议,金融国企负责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份额更大的绩效年薪主要取决于财政部对企业考核的结果,还有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其中三分之二的绩效年薪以现金的形式发,三分之一是中长期股权激励,而股权激励的细则将另行制定。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高管薪酬问题所反映出来的,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个社会问题,涉及到社会分配不公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人大代表辜胜阻认为。

  那么,究竟该如何制定高管薪酬,才能起到既可激励高管、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又兼顾社会公平和维护国家、股东的权益呢?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就是发挥企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高管薪酬问题还是应该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监管机制来解决。“监管机制一定比限薪更为有效。”孙立坚建议,高管享受股权激励机制的同时,能否以他们的部分资产作为抵押? “这是一种制衡机制,而且能对企业管理者起到一定威慑作用。如果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这部分资产可以进行清算从而保障企业运转正常。”

  (中国财富 2009年5月刊 《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是是非非》 编辑 张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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