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正青案一审判决 广发借壳或柳暗花明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日前,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董正青案”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主被告人董正青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随着董正青案判决结果的逐渐明晰,曾经是国内券商借壳第一单热门选手的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也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董正青案已判,请尽快批复广发借壳和S延边路复牌。”在董正青案一审判决后,很多S延边路的投资者发出了强烈呼吁,因为广发证券借壳的股改方案迟迟未被批复,延边公路也在2006年10月19日之后停牌至今。
“董正青案虽然不是单位犯罪,而只是个人犯罪,然而,应该要等该案判决结果明晰后广发证券借壳上市才会重新启动。”市场多数人士这样预测。
S延边路:等得花儿快谢了
作为国内券商借壳第一单的热门选手,广发证券的借壳上市因为董正青案件而长期搁置,同时,也连累了S延边路长达27个月的停牌。
2006年初,“广发证券借壳上市”就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终于在当年6月5日,延边公路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敖东正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借壳公司上市事宜进行沟通磋商。延边公路股票自2006年6月5日起停牌,直至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事宜明确。
2006年9月,S延边路公告了广发证券借壳上市的方案,但一直没有获得证监会正式批准。
2007年5月,公安部对广发证券内幕交易案进行立案侦查。同年6月1日,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突然主动辞职,随后广发证券十多名员工被带走问话。同年7月19日,董正青被批准逮捕。
直至今日,广发证券借壳事宜一直陷入僵局,S延边路也在2006年10月11日复牌7天之后停牌至今。
“如果广发证券自身确实存在一定问题而未被批准的话,我们就应该找广发证券董事会协商,要求广发证券董事会不要放弃借壳延边公路的初衷,而是继续完善借壳所需要的条件,直至实现借壳上市的计划。只要广发证券不放弃借壳延边公路的初衷,就说明广发证券对我们延边公路的投资者是‘不放弃’的,我们一定要跟广发证券一起,不管多少年,我们都会积极配合广发证券。”这是S延边路的一位中小投资者的肺腑之言。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