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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基金经理的话讲,“这很明显是在打压‘盐湖钾肥’的利润,这件事情非常恶劣,资本市场的发展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而诚信最大的源头来自于政府。”
青海省财政厅:税收有强制性
那青海省相关部门对此事怎么看呢?为什么会在重组关头上调资源税呢?
记者辗转找到了负责税额上调标准的青海省财政厅条法税政处,该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解答了向盐湖钾肥上调资源税的原因:“对盐湖钾肥上调资源税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原来的税额太低,而且盐湖钾肥的利润特别高,甚至可以称作暴利。实际测算的比例是100吨卤水生产1吨钾盐,但之前为减少盐湖钾肥的负担,实际操作的是按照50:1的比例去做的,这样就等于是少征了盐湖钾肥的税;另一方面是按照公平税付的原则,因为资源税对盐湖钾肥企业来说是主要的税种,如果标准过低的话相比其他企业拿的税就少,承担的负担就少。为了公平起见,就上调了资源税。”
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调整资源税的文件在去年9月底10月初就下发到了各企业。而具体的上调比例从45元/吨上调至135元/吨有可能是地方税务局或相关部门企业自己测定的,青海省财政厅的测算是按照卤水的比例进行的。该人士推算,或许是直接按照盐湖钾肥的产量测算的上调比例,应该与他们按照卤水测算的比例差不多。
那么之前是否征求过盐湖钾肥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股东的意见呢?该工作人员表示,也调查、了解和征求过盐湖钾肥的相关主管部门,比如经委、国资委的意见,他们都同意征收。
而当听记者讲,对有关资源税的相关问题,盐湖钾肥的基金几大股东均持反对意见时,上述人士表示:“当别人从自己手里拿钱的时候,谁都不会乐意,这个我们可以理解。但国家税收有强制执行的一面,只要国家同意征收或上调,税制就会强制执行,只有国家法律特殊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