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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质疑盐湖钾肥“利润受打压”,青海有关部门称 “税收的执行具有强制性”
本报记者 马薪婷
至1月5日,去年12月26日复牌的盐湖钾肥已经连续走出了5个跌停板行情。这与之前市场的判断颇有出入。
尽管换股吸收合并的预案已发布,但本次合并方案能否顺利通过仍然需要双方股东大会的批准。天相数据显示,去年三季度,61只基金重仓盐湖钾肥,持有股份占流通股的55.77%,也就是说,方案是否能顺利通过,基金的投票起着决定性作用。
而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重仓盐湖钾肥的基金认为,合并方案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性。
“如果现在让我投票,我百分之百投反对票!”列身盐湖钾肥前十大流通股东的某基金的基金经理对记者如此表示。
基金何以发出这样的声音?
基金质疑盐湖钾肥利润遭“打压”
上述基金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指出:“本身大家很看好盐湖钾肥未来的可持续增长。但是,在盐湖集团以及盐湖钾肥的管理层出来跟投资者交流的时候,我们把意见反馈回去,青海省政府坚持不听。而且,在我们九大基金否决了盐湖集团跟盐湖钾肥这起要收的费用之后,青海省政府在12月27号马上出一文件,说要从盐湖钾肥里面增收资源税,减少8500万人民币的利润。”
就在预案公布前夕,盐湖钾肥还曾披露说,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讨论的七项议案里面,有三项未获通过。而参与投票的十只基金在股东大会上,除易方达价值成长一只基金弃权外,其余9只基金对三项未通过的预案均投出反对票,且基金对另外获得通过的四项预案也表现出了分歧。
这三项未通过的预案分别是:“审议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公司2008年向控股股东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用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关于修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产资源使用费关联交易期限的议案”;“审议关于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购买控股子公司盐湖发展公司光卤石向控股股东盐湖集团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的议案”。
就在上述有关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用种种议案被否决后的第二天,即12月27日,盐湖钾肥又发布了《关于公司氯化钾产品上调资源税的提示公告》。公告中称,“公司近期接青海省财税部门通知,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以青财税字〔2008〕1271号《关于调整我省天然卤水资源税额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自2008年10月1日起,将氯化钾产品资源税从目前的45元/吨上调至135元/吨,即每吨氯化钾调增资源税90元/吨。
按照通知要求,本公司氯化钾产品自2008年10月1日起的产量执行此税额标准。因公司氯化钾产品资源税以生产量为计税依据,公司财务部门以2009年本公司合并氯化钾产量200万吨估算,此政策2009年会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8500万元。”
公告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指的就是盐湖钾肥,也就是说上述文件的出台,使得盐湖钾肥2009年净利润会减少8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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