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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姚伟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这一重量级利好无疑成了股价上涨的助推器。
2008年12月3日,海马股份(000572.SZ)股东大会毫无悬念地高票通过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议案之际,其股价已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时的2.5元/股左右高歌猛进到4元/股以上。12月4日-12月10日,海马股份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最低价也未曾低于3.6元/股(回购价“不超过3.6元/股”)。
但海马股份的二股东——海马投资集团迎来了出手减持的机会。2008年12月5日,海马股份的1.51亿股限售股度过了限售期,海马股份的相关人士亦在深交所紧锣密鼓地办理限售股解禁的相关手续。
1.51亿股限售股即将压境
海马股份流露出回购意向之际,正值海马股份股价在两年来最低点附近徘徊之时。
2008年11月3日,海马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斥资不超过1亿元的资金,以“不超过3.6元/股的价格”回购海马股份不超过1亿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不超过一年。
就在董事会审议回购的前夜,即10月30日,海马股份仅报收于2.46元/股,虽然受大盘拖累,海马转债已于2008年8月22日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由18.28元下调为5.03元,但一路下滑的股价“不幸”再次触发了海马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的条款。
更令海马股份痛苦的是,截至2008年10月31日,海马股份已经连续21个交易日股价低于转股价的70%(3.521元/股),按当时2.5元/股左右的股价,“一般回售”条款的触发仅仅是时间问题。
海马股份证券代表郑彤表示,海马股份进行回购是向外界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但券商人士认为,海马股份进行回购的更深层次原因是想让自己避免拿出8亿多真金白银应对海马转债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利的窘境。
“上市公司决定回购股票应该有(避免触发一般回售条款)这方面的因素。”海马股份证券部相关人士坦承道。
就在回购计划推动股价上涨之际,大小非减持的压力接踵而来。2008年12月5日,海马股份的1.51亿股限售股顺利度过了限售期,而目前海马股份的流通盘仅为1.94亿股。
海马股份证券部相关人士告之,在1.51亿股中有1.46亿股属于二股东海马投资集团, “其他的股份属于一些法人股东,他们此前因自身的一些原因,迟迟未能办理解禁”,按照深交所的规定,1.51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预计相关手续12月中旬就可以办完”。
仅仅从价格因素考虑,海马投资集团存在套现离场的冲动。
海马投资2003年1月通过司法途径,以3329.58元接手海口市财政局手中的8323.96万股,2005年10月又以2349.59万元将海南上恒投资公司的3356.56万股收归帐下,经过股改时期“10送3”,2007年上半年“10转6”的利润分派后,海马投资的持股总数变更为1.46亿股,初略估算,其每股的持有成本为0.3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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