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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进
12月1日下午,*ST华源(600094.SH)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再次召开。
所不同的是,当日下午的投票中,10天前未获通过的普通债权人组最终以82.56%的赞成票,通过华源股份破产重整草案;而11月21日,*ST华源股东大会以98.7%的赞成比例获得通过。
此后,*ST华源重组方将正式介入重组——如果一切顺利,*ST华源能通过重整收益挽回2008年亏损的局面,成功保牌。
这将是继*ST凯马B(900953.SH)和ST源药(600656.SH)后,重整成功的又一家华源系公司,至此,华源系8家上市公司将只剩下此前因债务重组受阻的ST源发(600757.SH)尚未定局。
债权银行“掉头”
11月20日下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ST华源管理人提出的重整草案针对包括工商银行、上海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绝大部分金融债权人投出反对票,直接导致普通债权人组赞成比例仅38.07%。
按计票规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投赞成票的普通债权人如果没有出席12月1日重新召开的会议,将视为同意,并计入投票总数。
据记者在两次会议调查了解,11月20日会议中投下赞成票的78家债权人代表中很少一部分出席12月1日的会议,当日出席的债权人代表仅46家,不到第一次所有出席代表总额(122家)的四成。
尽管和10天之前的重整草案相同,但众多金融债权人却选择了赞成。
现场统计的投票结果显示,两次会议投票累计代表19.06亿元的债权对重整草案投出了赞成票,占债权总额23亿元的82.56%,远超最低通过比例2/3。
为何针对同一方案,代表大部分债权份额的金融债权人持不同态度。
据记者采访了解,前次债权人会议中投出否决票的金融债权人,对于重整草案中存在第三方质押或担保债权,没有做出明确甄别对待可能心存芥蒂。
也有市场人士分析,和其他几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相比,*ST华源先于华源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这使部分同时拥有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债权的金融债权人,对华源集团一些权益无法得以兼顾。
“有争议的无非是目前华源集团拥有的华源股权在重整草案中大比例用来偿债,但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对此,一位接近*ST华源管理人的人士表示,“即便假设目前这部分股权不是质押在银行手中,而是被过户给第三方,那么上市公司重整过程中,仍涉及到出资人权益调整,作为大股东需要比中小股东支付更大的重组成本理所当然,所以银行有此想法大可不必。”
而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数家银行11月20日投否决票仅是一种姿态,“毕竟对于这些国有银行,数千万甚至数亿元债权仅能够收回16%——而且复牌后价格还难说——这样削债的决策肯定需要免责,至于12月1日投赞成票也很正常,国企支持首例央企破产重整也算顾全大局。”债权人代表王先生表示,他所在的企业拥有对*ST华源约200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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