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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上市遇阻信托持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 10:12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光大银行的信托股东成为其上市的法律障碍,期权贷款或将取代信托持股模式

  本刊记者 杨练/文

  近日,光大银行上市遇到了新的难题。据悉,证监会已通知光大银行:如果要上市必须清理股东中的信托股东。因为此前证监会规定,存在信托公司股东的公司在上市前都必须要进行清理、转让。

  “一筹莫展。”一位接近光大银行的人士表示,5月份公司已经开始谈论这件事情,但是至今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严格执行,投资人会有巨大损失,眼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那以后就没有人会选择信托模式了。”这意味着银行PE目前习惯使用的信托模式正走向终结。

  “穷则变,变则通。”一位银行PE业务的参与者透露,业内一种期权贷款(也称选择权贷款)正成为打通商业银行与私募的新通道。

  “信托股东”

  据悉,目前光大银行的信托股东中,去年以股权受让方式新进入的有上海国际信托、华宝信托、重庆国际信托、北京国际信托、中信信托、中原信托,除去这些信托公司外,还有一些已持有很长时间的其他信托公司。

  去年,北京银行上市时也出现这种情况,但当时得到了特批。在此之前,包括中国太保等在内的一些金融机构在上市前都曾有信托股东,而中国太保当时还有不够三年盈利的问题,最后也是政策特批上市。

  “光大能否获得特批?现在还看不到迹象。”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尽管此前有特批上市的金融机构,但管理层对信托公司介入PE领域的政策仍没有根本变化,即使在去年对信托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清理整顿后,证监会对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仍心有余悸。

  “证监会之所以不让信托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主要是信托公司治理不够透明,即使披露相关的持有人信息而且人数也不违反‘相关股东200人上限’的规定,但这些持有人背后可能还会有一些更多的委托人,所以一定要清理。”上述人士说。

  不过,光大银行一法人股股东私下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初是管理层同意或者至少是默许私募可以以信托方式入股金融机构股权,如果当初这些PE旗下就有机构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入股金融机构资格,那么它们肯定就不可能使用信托这种形式进入,而现在却遇到了退出的障碍。”

  症结

  信托模式同时面临着“退出风险”与“准入风险”,很难持续。

  2006年前后,银行加快了与私募联姻。尽管没有明确的政策,但各银行在“综合经营”的旗号下,纷纷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私募股权信托计划,曲线进军直投领域。

  事实上,商业银行以信托计划参与私人股权投资已是公开的秘密,而管理层对此也基本上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商业银行介入PE市场的方式,主要通过发行股权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如建设银行2007年发行的建行财富三号一期和三期,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锦绣1号和2号理财产品,招商银行2007年7月发行的金葵花鸿运1号全球私募股权理财产品,此外,包括工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在内的诸多银行都发行了类似产品。

  比如“中信锦绣1号”和“中信锦绣2号”,主要投资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IPO战略配售、定向增发和其他股权投资项目,中信银行锦绣1号产品的期限为5年,预期年化收益率达6%—25%。

  而银行内部对此类股权投资产品的定位是高风险、高收益,它不是适合大众的产品,而银行介入PE市场在政策上的风险也是要考虑的因素。除了上面提到的退出风险外,对银行而言,还有准入政策上的风险。

  如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能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而银行通过信托模式介入PE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一是间接进行了股权投资,二是可能会投资其他金融机构股权,这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无论是变相或间接进行股权投资,始终是银行挥之不去的政策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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