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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罗氏名分之争十年 西南药业翻盘最后机会(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4日 14:11 经济观察报
西南药业与罗氏公司纷争记录 ● 原有的合作 1987年,罗氏公司与西南药业签订了“关于‘散利痛片’在中国生产销售协议”:约定西南药业以罗氏公司的注册商标Saridon“散利痛”,用中国原料在中国生产、销售这种镇痛药。 ● “散利痛”之争 1993年11月,西南药业申请注册 “散利痛”文字商标,并于1995年4月公告。 1995年,由罗氏公司合资的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开始批量生产SARIDON“散利痛”为商标的镇痛药。 1996年底,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裁定西南药业申请注册 “散利痛”商标,不予核准。 1996年8月12日,罗氏公司申请注册“散利痛”商标。 90年代末西南药业与罗氏公司的合作完全终止。 2001年4月,西南药业对罗氏公司核准注册的“散利痛”商标提出商标注册不当申请。 2005年,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西南药业争议不成立,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均维持了罗氏公司的 “散利痛”商标。 ● “散列通”的存在 1993年2月28日,西南药业抢先申请注册了“散列通”商标。 1999年7月,罗氏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不当注册申请,要求撤销西南药业注册的“散列通”商标。 2000年,西南药业“散列通”的年产值达到2805.4305万元。 2006年12月,二审法院北京市高院维持了一中院的判决:撤销“散列通”商标,维持罗氏公司的“散利痛”商标。 2008年5月28日,西南药业因此提交的再审申请,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接受。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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