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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02:4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证券简称:新湖中宝编号:临2008-2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就拟于2008 年6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向本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就本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全体征集人已同意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司证券代码:600208 2、公司法定代表人:邹丽华 3、公司董事会秘书:虞迪锋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层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395052 电子信箱:lichen@600208.net 4、公司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层 邮政编码:310007 (二)征集事项: 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投票权。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6月4日 三、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08年5月30日公告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召开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本公司于2008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制定的激励计划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公司股东与管理层及业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使经营管理者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止2008年6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0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的每日8 :3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公司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且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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