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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亿债务隐而不报 ST金杯小股东联名上书(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 03:08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亿债务隐而不报ST金杯小股东联名上书(2)

  《中国工商银行非信贷风险资产责任认定情况表》称,2000年末开始,工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将ST金杯10967万元债权采取停息挂账处理。ST金杯每年从10967万元债务停息中获得约800万元的利息减免。

  2005年5月27日,工行辽宁省营业部又将此停息挂账的债权转让给华融公司。

  扑朔迷离的诉讼

  去年12月5日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中,ST金杯称,“累计向厦门和生付款6050260元,就剩余款项的支付问题,目前公司正在同厦门和生进行磋商之中”。

  但半月后,三方关系却风云突变,以致法庭对决。

  去年12月19日,ST金杯再次公告,否定之前付款给厦门和生的合法性。编号为临2007-040《诉讼公告》称,华融沈阳和厦门和生当初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在内容和程序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和ST金杯的权益,应属无效合同。因此ST金杯已向辽宁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且省高院已立案。

  导致三方关系突变的导火索是厦门和生发出的拍卖公告称,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厦门中正拍卖有限公司受厦门和生委托,于12月25日,在上海公开拍卖ST金杯10967万元债权。

  究竟华融沈阳和厦门和生在哪些内容和程序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何时正式受理这一诉讼?

  对此,ST金杯董秘乔广海与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人士均语焉不详,并告诉记者,代理律师出差,不方便透露其手机号码,而对此情况律师才有发言权。

  辽宁省高院官方未对“立案”一事向记者做出正面回应。记者向辽宁省高院知情人士处了解,ST金杯确曾提起诉讼,但7天立案期后,法院并未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须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华融沈阳副总经理薛蓬及厦门和生沈阳办事处负责该事项的李先生,均向记者证实,“这事很蹊跷,到目前为止仍未收到ST金杯的起诉状副本。”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认为,即便是7天立案期内发布的公告,法院未受理也属于法定披露信息,ST金杯应予披露。

  “ST金杯做法使这次拍卖以无人竞拍而最终流拍。”厦门和生代理律师叶明辉说,“厦门和生收购和处置包括‘金杯’在内的巨额资产包,其债务人均在辽宁省,大部分买受该资产包资产或债权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在辽宁省,这些单位和个人看到公告后,纷纷对厦门和生经营资产包的合法性提出质疑,ST金杯的做法已给我们造成很大损失,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目前,厦门和生方面已起诉,对ST金杯提出2000万元的损失赔偿。

  4月17日,ST金杯公告称,近日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厦民初字第151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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