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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9 股票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OO8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五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黎女士主持,经审议、表决以下提案的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7年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对2007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07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调整,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提案。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年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 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监事会报告》的提案。2007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各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程序以及公司财务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公告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监事会报告》依据《年报准则》的要求,对公司2007年度的工作发表了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操作。《监事会报告》的内容请详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有关章节。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报告》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调整监事人选意见,彭俊湘担任公司监事,周竹平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附件:彭俊湘先生简历)。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