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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08-005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分类 关 联 人 2008年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7年总金额 原辅材料采购 煤炭等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1800 21% 11740.25 辅材 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 辅材 江苏索普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 蒸汽、电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8000 25% 18797.02 三废 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 电、汽、 碱、气氯 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ADC、 漂粉精等 江苏索普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运输 镇江索普运输产业有限公司 250 10% 247.05 加工服务 加工 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7.9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宋勤华 注册资本:10980万元 住所:镇江丹徒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工业用氧、工业用氮、纯氩的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的醋酸、醋酸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消毒剂类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的漂粉精、ADC发泡剂、烧碱、液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物业管理;剧毒化学品:氯乙酸、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醋酸正丁酯、醋酸乙烯酯(抑制了的)、电石、二氧化碳(所有品种不得储存)的批发。 (2)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 法人代表: 宋勤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所:镇江市南门大街9号 企业类型:集体企业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劳保用品、文教用品、日用杂品、食品(粮食批发除外)、饮料的销售;烟零售;代办进出口业务手续;家用电器维修、房屋维修;地磅服务;打字、复印。 (3)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勤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谏壁化工开发区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橡胶促进剂,化工试剂以及农药福美双。 (4)江苏索普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宋勤飞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朱家胡滨路A区2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有毒、易制毒及危险品除外)、五金、机电设备、室内装潢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服装、橡胶、木材、文教用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煤炭、炉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附设一个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镇江索普运输产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勤华 注册资本:640万元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货运;危险品货物运输;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及服务;管道运输;物资仓储、装卸(危险品除外);汽车修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勤华 注册资本: 7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船舶制造、修理;金属结构件加工;环保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 2、关联关系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公司69.3%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 镇江索普运输产业有限公司、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 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 江苏索普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索普集团的成员企业,其法人代表宋勤飞为公司法人代表宋勤华的弟弟。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部分产品如电、蒸汽的交易价格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其中,煤炭由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对外统一采购,然后按照采购价格平价销售给公司。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和商品等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也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已在董事会召开前送交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审阅,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基础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对2008年业务发展情况的合理预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已经提交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勤华、许逸中、胡宗贵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晓新、祝挹、独立董事尹书明、孔玉生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6年5月12日,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含该公司本身以及现有及将来可能拥有的附属公司,本公司除外;附属关系指全资、控股或间接控股)签定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至2007年5月12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经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08年5月12日。 根据该协议,公司因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或商品以及接受服务等。依照该协议,除了国家有规定或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之外,本公司日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该协议有效期继续延长一年,2008年继续执行,该事项尚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意见; 3、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