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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21:05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在书面意见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本规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所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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