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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08-004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O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陈国彬、林芳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推荐函,推荐刘跃智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其中刘跃智为职工代表监事,陈国彬、林芳作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五、会议讨论后认为: (一)监事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2007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经理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20日 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 200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候选股东监事简历 林芳,女,会计师,出生于1970年,学历大学本科,1992以来相继供职于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厦门联发集团审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厦门建发集团审计部经理。 陈国彬,男,高级工程师,出生于1969年,学历大学本科,1992年8月进入厦门市电容器厂(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前身),1997年任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五分厂技术厂长,1998以来历任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技术厂长、技术科长、技术部副经理,现任技术中心主任。 刘跃智,男,工程师,出生于1958年,学历大专。1981年进入厦门市电容器厂,曾任厂技术股股员、班长、科员等职,公司改制后,任生产科科长,现任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行政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