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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违规收费 是否罚没待确定(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09:53 证券日报

中原高速违规收费是否罚没待确定(2)

  违规收入是否罚没有待确定

  关于收费公路年限的制定,记者致电华泰证券公路研究员徐捷先生。他表示公路收费年限“这是根据公路的性质,一个是政府还贷性质的公路,一个是经营性的公路。还贷性质的公路一般收费经营在15年左右,经营性质的公路一般收费年限在25年到30年之间。” 对于政府还贷性质的公路,收费“合不合理,应该看他是什么时候把贷款的钱还清,如果已经还清再收费就不合理了。”郑州黄河大桥当时是属于政府集资建成的,关总经理也并没有否认这一点。

  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具体规定的确如研究员所述。除此之外,据第四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那么,如果郑州黄河大桥超出收费年限违规收费的事实成立的话,按照审计署违规收费的14.5亿元来算,中原高速将要担负29亿至72.5亿元的罚款。

  事实上,河南省交通厅和中原高速并不认同审计署对公司违规延期收费的定论。河南省交通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存在违规问题,收费是根据统贷统还的原则。“我们获得(郑州黄河大桥)经营权是当年(2001年)根据交通部审批过的,而这个(《条例》)是后面出来的。”关总经理提醒记者,原来早在2003年中原高速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上就显示了,根据交通部“交财发[2001]152号”文《关于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等路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及其南接线收费权经营期限为20年,该经营期限均自股份公司2000年12月成立之日起计算。

  虽然,《条例》附则也有明文规定,在“本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但是记者并没有找到根据《条例》原则上述部委对郑州黄河大桥收费问题的再规范性文件。从中原高速方面了解到,现在之所以可以继续收费,也只是根据省政府的批文来进行的。

  交通部办公厅工作人员介绍道,“公路的收费规定都是省政府正式文件批准的,包括他的收费年限与费用标准。”而从相关法律人士那了解,由河南省政府批准的正式文件其最高的法律地位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交财发[2001]152号文件属于部委规章;但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属于行政规章。从法律的效力上来讲,地方政府规章与部委规章是不能与行政规章相冲突的。

  可见,对于郑州黄河大桥收费是否违规,国家审计署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也有人大代表将提交撤销黄河大桥收费站的议题。记者采访了这位人大代表,他很谨慎地说:“作为省人大代表我只是反应群众的意见,但是作为政府部门,只能是下级服从上级,其他的不能多说。”

  年报可能有受影响

  中原高速是河南省唯一一家交通行业里的上市公司。“我们是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一个融资平台,河南省政府对我们是很支持的。”总经理关健介绍说。

  而“目前,河南的高速公路在全国是非常有名的,盖的也特别多,已经到了一个建设的临界点了,可能没有什么再可以盖了,再盖也就只能是路上架桥。所以公司在公路建设方面的发展空间已经不是很大了。”上述那位本地的分析师如是说。

  据了解,河南省公路部门在10年间一直修建河南省内各级公路,让河南省的公路公里数增加数倍的同时,为此承担着300多亿元的银行贷款。这样一来,难道郑州黄河桥收费站还要承担着全省还贷的任务吗?据郑州市媒体报道,的确有当地公路局的工作人员如此认为。

  虽然关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感觉到资金紧张, 但是公司在2007年就开建了郑漯扩建项目、黄河公铁两用桥项目、郑石高速项目和永亳淮高速商丘段项目等,前期巨额投资以及成本费用开支将是一道棘手的难题。四个项目总投资已经超过100亿元。

  可以说,如果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真的停止收费,这无疑将给中原高速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也将影响其年报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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