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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案宣判:内幕交易人员被判刑及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19:51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2月4日电 (记者 朱立毅)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杭萧钢构案三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因内幕交易罪获刑的杭萧钢构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与其“合作炒股”的“专业股民”王向东不仅被追缴超过4000万元的违法所得,而且分别被处罚金4037万元。

  “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罚金超过8000万元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整整2个月后,被称为“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的杭萧钢构案终于在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到了一审宣判。

  本案审判长郑超在丽水中院一号法庭宣读判决书: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和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情节严重;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情节严重。

  法院最后作出一审判决: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罪名全部成立,杭萧钢构公司年仅27岁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陈玉兴和王向东不仅因内幕交易获刑,而且两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被追缴,此外,他们还分别被处以4037万元罚金。

  从最初获得内幕信息的2007年1月开始,一直到3月中旬得知证券监管机构将调查杭萧钢构公司而卖出近700万股股票,陈玉兴和王向东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瞒天过海、机关算尽,但最后落得身败名裂,最终还将承担超过8000万元的巨额罚金。

  “专业股民”联合公司前证券办主任“合作炒股”

  2007年1月下旬,刚刚从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主任岗位辞职的陈玉兴陆续听到公司正在洽谈一个大项目。这个消息引起了陈玉兴的极大兴趣,他急切地想知道,这个大项目会给杭萧钢构股价带来多大的“刺激”。

  原来,杭萧钢构公司从2006年11月开始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的项目。2007年2月8日,双方就这个项目的价格、工期和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根据后来的公告,这个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

  此后经中国证监会确认,2007年2月8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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