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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三年盈利悬疑(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0:09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招股说明书中,三全食品称,“根据本公司与河南涉农担保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签订的协议书,本公司之子公司郑州全新食品有限公司为上述债权转移代为支付了7,937,520.00元的保证金,并于2005年3月收回。”

  三全先后将3000多万的债权转让给陈泽民、陈南、陈希、贾岭达、张玲、贾勇达等几位大股东和河南涉农、郑州极地两家子公司,以抵偿公司对以上个人的等额债务。上述学者表示,这说明三全在2005年前不仅只向河南涉农借款,各个大股东还曾经慷慨解囊,从这一点来说,其2004年的经营财务数据有待商榷。

  一位券商人士表示,在2004年的债权转让中那3000多万资产的具体情况,招股说明书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说明,这些资产究竟由什么组成?其质量如何?如果3000多万的不良债权转换了,那么这些资产将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相应的负债也将被剥离,这不仅可以大大地优化当年报表的各种财务指标,而且还可以使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减少,从而增加企业当年报表上的利润。

  三全2004年的全年净利润才仅仅1000万左右,和2005、2006年的差距太大,难免让人怀疑。上海某投行人士表示,2005年的利润有6000多万,而2006年有6800多万,2007年半年就达4000多万,因此2004年三全的财务数据很是让人费解。

  让人费解的财务数据背后,是让人费解的两宗数额在3000万左右的关联交易,巧合的是,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也是以3000万为界限。

  三全食品《关联交易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关联交易权限显示: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含5%),由公司董事会做出议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0万元的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但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位券商人士表示,第一次的关联借款是不足3000万,这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次的债权转让,数额虽然超过了3000万,但由于债权的转移是跨会计年度的,因此三全食品也可以不受在同一会计年度累计达到3000万需经股东会审核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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