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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后续报道:法大还是说法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14:35 财经时报
田文会 近日黄俊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东北世贸中心项目没有停建”,并以“市政府同意”的理由解释“边施工边办证”。对此,当初定性“抗法施工”的辽宁省建设厅回应:“法最大” 近日,身为董事长的黄俊钦在*ST金泰(600385,SH) 股价如过山车般暴涨暴跌以来,首度接受了媒体采访。 他在采访中表示:“我们郑重声明,东北世贸中心项目没有停建,各项工作都是符合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的。” 对于东北世贸广场未办齐政府审批手续就开工一事,黄俊钦的说法是“由于东北世贸广场是沈阳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边施工边办理相关手续”。 东北世贸广场“并未停建”的说明,与此前《财经时报》了解到的该项目被勒令停工的事实,有明显的冲突。 针对黄俊钦的说法,《财经时报》联系辽宁省建设厅,办公室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对黄俊钦的说法明显不满,“是法大?还是谁的说法大?”该人士质疑道,“符合了哪些相关法规,能拿出来吗?” 北京市建委法律顾问、北京建诚律师事务所耿协送律师则对《财经时报》强调,任何情况下,边建设边办理相关证件的“先斩后奏”式做法都是不允许的。 “应该有了处理结果” 《财经时报》了解到,7月5日,辽宁省建设厅就下发了《关于对东北世贸广场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对于东北世贸广场在“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等情况下“非法施工”作了处罚,而且认定该工程建设项目“抗法施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如今此事处理的情况到底如何,《财经时报》试图求证主管部门。 据辽宁省建设厅办公室李女士查询,辽建[2007]194号《通报》的文件是由辽宁省建设厅质量监督管理处发布。 《财经时报》随即联系该处,一位张女士仅表示,检查项目不仅仅包括东北世贸广场。 对于东北世贸广场“抗法施工”的处理,辽宁省建设厅当时委托沈阳市政府处理,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人士曾告诉《财经时报》,相关处理应由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该局负责建筑市场和施工行政处罚的直属二大队吴科长称“自己不能对外发表言论”,需联系外宣办刘主任。 而刘主任对《财经时报》表示,此事“应该有了处理结果”,但自己不知具体情况,需全面征询市建委、城建局及二大队的意见方能给予回复。 由于各部门都不愿直接就处理结果对媒体发表意见,因此,眼下投资者仍然只能从已经受到“怀疑”的大股东那里获取信息。 法大还是说法大 辽宁省建设厅下发的《通报》确认了东北世贸广场此前的“非法施工”。因非法施工被勒令“停工”是事实,而没有“停建”,项目在继续运作似乎也是事实。 但是,“边施工边拿证”的做法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大股东以此作为推卸披露责任的托词,似乎并不合适。 根据1998年3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下称《建筑法》),“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例外情况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辽宁省建设厅和黄俊钦本人,都未表示东北世贸广场是例外情况。 同时,《建筑法》还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对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004年修正)》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不得施工、拨款、供水、供电”。 纵观上述各级法规,并没有出现“市政府同意”的例外情况,也就是说,东北世贸广场应该、而且必须先拿证,后开工。 而实际上,东北世贸广场在2003年10月就已“破土动工”,至今已历时四年。 现在看来,事情或许并没有黄俊钦所预料的那么简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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