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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虚假陈述第一案十年了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 23:30 北京晨报

中国虚假陈述第一案十年了断

  东方电子股民将获股票赔偿

  前后历时10年的国内股市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案”,终于迎来终结。据悉,起诉方已基本同意调解方案:以6.39元/股计算,折算成东方电子股份,赔偿原告股民的大概65%左右损失。相关计算据说非常复杂,法院为此甚至还专门设计了一套理赔软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果不是此次结果出来,很多已经认亏的股民,甚至忘记了自己几年前提出的诉讼仍在进行,当年受骗后的愤怒已经被时间消磨,如今居然有些“意外所得”的惊喜。

  - 赔偿的股票下月底到账

  “律师说我能拿到价值一万多元的股票。”昨天,股民王女士对记者表示,根据法院对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作出的调解方案,她将在9月30日之前拿到赔偿,虽然数额不大,但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她依然挺高兴。

  东方电子已于7月30日起停牌,并发布公告称将及时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待不确定性因素基本消除后复盘。而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该股以涨停报收,收盘价为6.61元。

  “刚从青岛回来没几天”,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语气疲惫。虽然累点,但他觉得最终还是弥补了股民的大部分的损失,“对股民来说也算是一个喜讯吧。”

  据介绍,由他所代理的东方电子300名股东中,有297人将要获得股票赔偿。9月30日之前,赔偿的股票将直接划入到相关股民的证券账户中,平均赔偿比例在65%左右,赔偿金额据说从几千到几十万元不等,“这是从2003年受理该案以来最后的结局。”

  同样代理该案的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从2003年2月8日代理曹小妹等七人在青岛中院立案开始,案件所费周折“一言难尽”,“仅从2005年7月至2006年8月间,我同东方电子公司代表及代理律师就艰苦谈判过十多次。”

  - 继续上诉不会改变结果

  薛洪增、宋一欣律师分别向记者表示,由他们代理的委托人员已全部同意了最新达成的调解方案。“因为即使继续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据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对股民的赔偿中要扣除“系统风险”,而系统风险的核定,就是根据股民买进和卖出股票的时间以及当时股价受到大盘多少影响。

  “2001年10月12日之前卖出或者之后买入东方电子股票并遭受损失的股民,将不能获得赔偿。”薛洪增介绍说,根据最高法院2003年1月9日的司法解释,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前卖出或者之后买进而损失的股民都无法获得赔偿,法院最终判定的时间为2001年10月12日,即央视《中国证券》栏目播出《东方电子原来如此》的时间。

  “其中有297位获得赔付,另有3位被认定不符合法院认定的原告范围,我已经建议他们撤诉。”薛洪增表示。

  - 同类案件股民应尽早打算

  薛洪增表示,东方电子案曝光以后,仅他个人就先后接受了700多人的委托咨询,而最终决定委托起诉的只有300人,“很多人觉得万一败了还要再搭进诉讼费,划不来。”

  宋一欣则对记者表示,在此案的最终调解方案中,诉讼费是由被告承担的。“最近我不断接到没有参加诉讼的东方电子股民的咨询,听说东方电子要赔偿了,也想再参加诉讼,可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他们,已没有办法再提起诉讼了。”

  薛洪增建议广大股民,今后碰到类似情况,股民必须尽早打算,“目前因为杭萧钢构受损前来咨询的大概有100多人,实际起诉的也只有50人。”薛洪增认为,这两起案件性质完全相同,但很多股民仍然因为担心损失诉讼费而迟迟无法下定决心。

  晨报记者周治宏

  东方电子民事索赔案

  1997年1月,东方电子上市后股价一路攀高,到1999年股价最高达到60元,并连续几年大比例送股。

  2001年9月10日,东方电子发布公告称正接受证监会调查。之后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到2001年8月期间,东方电子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等人伪造公司业绩,买卖东方电子内部职工股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而在此之前,该股已一路下跌,股价已不到10元。

  法院于2003年1月对隋元柏等人进行刑事判决,从而拉开了涉及7000多名股民,诉讼标的高达4.42亿元的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民事索赔案序幕。近几年,该股股价一直在10元已 下徘徊,最低曾跌至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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