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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高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尚未敲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1:36 证券日报
招行高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尚未敲定 8.55港元原授权价不予执行 本报记者 潘红敏 记者日前从招商银行2007业绩中报发布会上获悉,该行原在2006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未能如期实施,目前招商高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和授予价均未做最后决定,而原计划中的8.55港元的授权价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将不予执行,故此前媒体广泛对马行长身家将迅速上涨600万港元的猜测并不成立。 据介绍,2006年6月30日,招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原计划”)。根据原计划,2006年H股股票增值的授予价为招商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时的股票上市价格。但随后,国资监管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对上述增值权计划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因此原计划未能如期实施。 2007年8月9日,招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原计划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将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计划在对高管的授予数量上并没有变化,但授予价将不再以8.55港元的H股发行价作为授权价,因为根据国资委的《境外股权激励办法》不能追溯授予,故不能将8.55港元的H股发行价作为修订后的计划的授予价。 根据国资委的《境外股权激励办法》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招商银行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将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第一,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收盘价;第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招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需在审议该计划的临时股东大会(初定2007年10月22日)由董事会决定,因此该授予日只能在股东大会之后,不会追溯到股东大会之前的日期。由于目前股票增值权授予日尚未确定,因此授予价格自然也确定不了,最快也得在招行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方能明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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