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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S*ST鑫安(000719)董事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 11:12 中国证券网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对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状况:
公司分别于2005年12月份、2006年4月份向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媒投资)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媒投资参与河南广播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项目。公司出资的8000万元中,有2960万元进入了注册资本金、5040万元进入了资本公积金(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及2006年3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焦作鑫安关于对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另外,永媒投资尚欠公司580万元的往来款。
2007年年初,有关媒体出现了永媒投资已退出河南省广播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项目的传闻。为此公司多次向永媒投资发出问询函,就永媒投资是否退出河南广电项目、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截止2007年8月6日,公司未收到永媒投资的任何回复。
为规避对外投资风险,公司于2007年8月7日对永媒投资向河南广电项目投资的财务账目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现: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财务中心已分别于2006年9月5日、2006年9月13日两次向永媒投资转款共计17200万元(经了解:永媒投资用于广电项目的2.32亿元的投资,有6000万元是向河南广电集团拆借而来)。由此可见,永媒投资用于河南广电项目的资金已全部被退回,永媒投资已撤出了河南广电项目。截止2007年8月7日,永媒投资关于此笔退款的账面资金已所剩无几。公司对于退回资金的去向将继续进行调查落实,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追偿公司的投资资金。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二、公司对关联企业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2007年5月份,公司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豫法立民保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因公司向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担保合同一案,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5002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后,立即对该笔担保的相关合同进行查询,但在公司内部未找到;在此之前,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系统的打印清单中也未发现此笔担保。之后,公司先后派人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案卷查询,获悉公司对于此笔借款合同的担保日期为2005年12月30日,所使用的印鉴为公司的行政印鉴,并有公司原董事长谢国胜先生的亲笔签字。经查询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会议从未对该笔担保进行审议或有授权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笔2000万元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担保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事实上该笔贷款担保未履行以上程序。为此,公司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无效担保的异议;公司对于内部印鉴记录及有关责任人尚在调查之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上述事项将对公司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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