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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化工(00079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11:12 中国证券网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8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3718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森先生、刘辰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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