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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光(00055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9:17 中国证券网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太光
股票代码:000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香大路948号3-303E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香大路948号3-303E室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1380168095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7年8月7日
特别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光电信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太光电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是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太光电信原第二大股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太光电信法人股。
五、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
2、太光电信指: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太光电信法人股4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41%)于2006年4月10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司以每股0.64元人民币竞买获得的行为。
5、本报告、本报告书指: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香大路948号3-303E座;
注册资本:3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102297811301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及制作。
经营期限:10年(2005年9月29日-2015年9月28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229781130106
股东单位: 严琳(180万元)、陈曾兰(120万元)
通讯方式: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香大路948号3-303E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 -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严琳 董事长 中国 310110197204295027 上海 无
陈曾兰 董事 中国 350102197510101929 上海 无
陈曾兰 监事 中国 350102197510101929 上海 无
================续上表=========================
- - - 在其他公司
姓名 职务 国籍 兼职情况
严琳 董事长 中国 无
陈曾兰 董事 中国 无
陈曾兰 监事 中国 无
前述人员无人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前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权投资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在受让股权至今未增持太光电信的股份,未来12个月内也不计划增持太光电信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此次增加的股份为400万股,占太光电信总股本的4.41%,该等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郑执字第296号,太光电信原第二大股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1375 万股法人股于2006年4 月10 日全部拍卖给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瑞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钜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上述各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75万股、400万股、400万股、400万股,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太光电信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太光电信2006年4月8日和8月26日的董事会公告)。
2006年6月2日,本次股份转让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承诺:参加和支持太光电信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积极和其他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意按照太光电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
二、在本次转让前后持有、控制的太光电信的股份情况
1、本公司在本次转让前未持有、控制太光电信的股份情况。
2、本公司在本次转让后持有、控制太光电信的400万股限售法人股,占太光电信总股数的4.41%。
三、本公司持有、控制的太光电信400万股中的325万股因债务纠纷经司法拍卖、裁定给了自然人陈学东,剩余的75万股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在本次股份转让期间以及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均未买卖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已上市流通股份。
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
2007年8月7日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07年1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债务纠纷,其持有的太光电信400万股中的325万股被司法委托拍卖并裁定给了陈学东,该笔股权于于2007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划转变更登记手续。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严琳
签署日期:2007年8月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上海优麦点广告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郑执字第296 号《民事裁定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太光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信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 *ST太光 股票代码 000555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优麦点 信息披露 上海青浦区白鹤
广告有限公司 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注册地 948号3-303E座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 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4,000,000股 变动比例: 4.41 %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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