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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9:12 中国证券网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07年8月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07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点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8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7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
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7年8月3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国顺、李明
联系电话:0371-64349800
传 真:0371-64349800
地 址: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
邮 编:45125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8月6日召开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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