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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000671)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8:08 中国证券网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1日上午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高桥路26号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记名投票方式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6、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也没有被否决议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7,858,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95,173,092股的39.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会议公告明列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批准了《关于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福建汇友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3.5亿元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比例
全体参与表决股东 37,858,432股 37,858,032股 0股 400股 99.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翠红、林云;
3、结论性意见: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2007年8月2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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