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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太阳再获力诺商标20年使用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7:00 中国证券报
力诺太阳(600885)公告,公司与力诺集团签订协议,以拥有的“双虎”等系列8项商标专用权为对价,获得力诺集团所拥有的“力诺”系列3项注册商标20年许可使用权;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761.16万元收购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98%的股权。 根据评估,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所拥有的“双虎”等系列8项商标专用权的评估值为530万元,同时公司所持有的“力诺”等系列3项商标许可使用权许可期限为20年的评估值为540万元,两者基本等价。 中国证券报 李少林 2001年11月,力诺太阳进行资产重组,将所有与涂料相关资产与力诺集团旗下濮阳力诺实施资产置换,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高硼硅系列产品。重组后,经协商后双方签署了《商标相互许可使用协议书》,规定在彼此商标的注册经营规定范围内,公司与力诺集团相互无偿使用对方商标,期限为十年。 至今据2001年与力诺集团签订《商标相互许可使用协议书》的约定期限已不足五年。公司以拥有的“双虎”等系列8项商标专用权作为对价,获得力诺集团所拥有的“力诺”系列3项注册商标二十年许可使用权,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双虎”系列商标的所有权关系,促进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高硼硅材料的品牌战略实施,确保公司在未来二十年内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力诺外贸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力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根据有关审计,截至2007年3月31日,力诺外贸公司资产总额6072.63万元,负债5480.50万元,净资产592.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91.2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90.49万元,净利润60.77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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