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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将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2:59 第一财经日报

东方电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将审结

  该案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

  任亮

  东方电子(000682.SZ)日前接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青岛中院于2007年7月28日起,进行全面集中审结投资人诉公司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

  由于民事诉讼事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东方电子与深交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2007年7月30日起停牌2周。而停牌前,东方电子以6.61元收于涨停。

  据此次原告代理律师之一的宋一欣律师在其博客中所述,此事缘于从公司发行上市之初的1997~2001年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7.04亿元,始作俑者是公司前董事长隋元柏等人。其做法是有关责任人注册建立空壳公司买卖东方电子内部职工股1044万股,所得收益虽都投入公司资产中,但虚造公司业绩侵犯投资者权益,并伪造合同和银行账单,虚开销售发票等违法行为则无可抵赖。

  之后的2003年1月17日,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实,隋元柏和前董秘高峰、前财务总监方跃犯有编制虚假财会报告罪,故分别对上述三人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由此,引发了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

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

  截至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东方电子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2716件,涉及的股民数量为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涉案标的总额约计人民币44242万元。

  而在此前东方电子的股改方案中,东方电子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以其合法持有的不超过公司60211200股股份向适格原告履行65%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法院解决上述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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