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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案和解收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9日 23:25 北京商报

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案和解收局

  历时4年半,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案”终于有了结果。7月28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来自全国6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100多名律师和东方电子(000682)董事长在仅仅半天之内就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以6.39元/股计算东方电子的股价,用东方电子股份折算现金赔偿东方电子所有适格原告的所有损失,赔偿标的高达3亿多元。

  

  整体调解方案签订

  东方电子案原告律师推选出来的四位律师代表之一、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和解方案是以6.39元/股计算东方电子的股价,折算成现金对东方电子所有适格原告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全部赔偿标的高达3亿多元。“由于法院对适格原告进行了认定,必须是在虚增业绩期间购买股票,并在虚增业绩被曝光后卖出或仍然持有的股民才能够获得赔偿,且赔偿金额也须经过计算,赔偿金额与诉讼标的4.42亿元并不一致。”郑名伟解释到。

  “本次调解,来自6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100多名律师和东方电子董事长都出席了,大家讨论非常热烈,最终一致同意这个方案。”郑名伟说。

  不过,郑名伟表示,此次调解方案的签订并没有具体到个人。“每一个人的赔偿数额都不相同,调解方案要具体到个人来签订。东方电子上周五收盘价是6.61元,现在以6.39元/股计价进行赔偿,我认为这个方案应该说所有投资者都会很满意,可能只有少部分投资者会不接受这个方案。如果有投资者不接受这个方案,可以等待法院判决。但是此次法院已经出具了详细的调解书,对适格原告进行了界定,我认为即使等待法院判决,投资者所获得的赔偿也难以超过此次调解方案的规定。”郑名伟称。

  赔偿之路历时4年半

  1997年1月,东方电子上市后股价一路攀高,到2000年股价最高达到60元。2001年9月10日,东方电子发布公告称正接受证监会调查。之后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到2001年8月期间,东方电子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等人伪造公司业绩,买卖东方电子内部职工股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法院于2003年1月对隋元柏等人进行刑事判决,从而拉开了涉及高达7000多名股民、诉讼标的高达4.42亿元的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民事索赔案序幕。

  不过,由于诉讼标的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东方电子案一拖再拖。

  “当时我们就有心理准备这个案子会拖很久,不过没有想到会拖上4年。我们4名律师代表,北京的李律师、上海的宋律师、青岛的顾律师和我代表所有律师和东方电子方面进行了很多轮谈判,不断地对赔偿进行讨价还价,最终得到了这个双方都接受的方案。”对于最终的和解,郑名伟感慨万千。

  赔偿股份10月1日前到账

  “这个方案是共赢的结局。”北京海拓律师事务所潘修平律师昨日告诉记者。他代理了东方电子案大部分北京地区投资者的诉讼。

  “对于股民而言,历时4年多诉讼的结束,结果让股民能够拿回绝大多数损失,对于东方电子而言,此次赔偿使用大股东的股份,东方电子的资产没有减少,对它今后的发展很有利。就我而言,历时4年多的案子给我的巨大压力终于减轻了。”潘修平表示。

  对于调解方案,潘修平告诉记者,他代理的绝大多数股民都表示满意。“我代理了北京地区150多户的诉讼。由于此次只是框架性协议的签订,具体到个人计算方法复杂,仍然需要单独计算。不过绝大多数股民都向我表示对方案的结果很满意。”

  据潘修平透露,按照和解方案,接受调解方案的股民,东方电子赔偿的股份将在10月1日前打入他们的账户。

    陈洁/文 东方IC/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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