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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雅砻(600773)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8日 14:11 中国证券网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27日10:00整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0号金珠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1名,共计代表股份45,082,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德银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进女士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补选吴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有效表决票数为45,082,514票,其中同意票数45,082,5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同意票数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二)审议通过了《补选王新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有效表决票数为45,082,514票,其中同意票数45,082,5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同意票数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三)审议通过了《补选李天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有效表决票数为45,082,514票,其中同意票数45,082,5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同意票数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新任董事在本次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即2009年7月3日)时为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效表决票数为45,082,514票,其中同意票数45,082,5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同意票数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公司总部因业务发展需要,日前,其住所已由原来的西藏拉萨市民族南路1号西藏国际大酒店四楼迁至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楼10楼(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如电话、传真、邮编等不变)。
另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7年3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已由股改前的18,033.0058万元变更为22,886.334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五、六条作相应修改:
修改前: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拉萨市民族南路1号西藏国际大酒店四楼;邮政编码:850000。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楼10楼;邮政编码:850000。
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33.0058万元。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86.3343万元。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2007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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