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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002159)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15:06 中国证券网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重要提示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或“发行人”)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及向在原“武汉柜台”交易的2,084.40万股个人股同比例定向配售(下称“定向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1,500万股向在原“武汉柜台”交易的2,084.40万股个人股同比例定向配售,公司原个人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定向配售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其余1,500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
3、本次发行的定向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与网上发行同步进行,定向配售通过专用申购代码及申购简称以网上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发行将向原“武汉柜台”交易的个人股东定向配售。根据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发行人已于2007年7月15日、17日、23日在《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发行人网站及湖北股权托管中心网站上分别刊登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体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的公告》,要求发行人原全体股东对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的主要内容是:(1)深圳证券账户号码;(2)证券托管席位名称及号码等。补充登记工作自7月16日开始在湖北股权托管中心和发行人公司所在地同时进行。
已补充登记的原个人股股东参加本次发行定向配售的相关规定,请参阅将于2007年8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定向配售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未补充登记的原个人股股东应在2007年8月2日前到发行人公司所在地补充登记。逾期仍未进行补充登记的个人股东将集中指定托管席位:(1)指定证券托管席位名称:中信证券九席;(2)席位号:030400;(3)办理开户地点:武汉市各中信证券营业网点;(4)指定托管证券公司业务咨询电话:
027-85355355,85355300。在指定后如需办理转托管手续的个人股东,请在上述营业网点办理,详细情况请参阅2007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体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的特别公告》。
截至2007年8月2日前未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和证券托管席位信息的原个人股股东将无法参加本次发行的定向配售。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5、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7月27日(T-6日)、30日(T-5 日)、31日(T-4 日)及8月1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6、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7、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与定向配售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8月3日(T-1 日)9:00至17:00及2007年8月6日(T 日)9:00至15:00;网上发行与定向配售时间为2007年8月6日(T 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8、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日(T-3 日)15: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9、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07 年 7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 7月2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原个人股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
T-6 7月27日 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开始预路演
原个人股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
T-5 7月30日 原个人股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
T-4 7月31日 原个人股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
T-3 8月1日 预路演结束;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截止日
原个人股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
T-2 8月2日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原个人股股东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截止日
T-1 8月3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网上路演
T 8月6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定向配售、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8月7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 8月8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申购资金
验资
验资
T+3 8月9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T+4 8月10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7月27日、30日、31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8月1日9:00至15: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 A 股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 网站下载)传真至010-84049811,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预路演推介工作。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7月27日、30日、31日及8月1日,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预路演推介。为有序安排预路演推介活动和及时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4049817。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日(T-3 日)下午15: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8月3日(T-1 日)公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 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定向配售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公布。
5、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日(T-3 日)下午15: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发行人: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6日
附件: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定向配售A 股初步询价表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琪川
接收初步询价表传真 010-84049811
联系电话 010-84049817
二、询价对象基本信息
询价对象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传真 经办人电子信箱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 价格上限(元/股)
提示:报价区间上限不得超过报价区间下限的120%
价格下限(元/股)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 □ 申购 拟申购数量(万股):
□ 未确定 □ 不申购
报价依据
(可另附页说明)
对保荐人(主承销 客观性评价 5 4 3 2 1
商)投资价值研究 从高估值方法合理性评价 5 4 3 2 1
报告的评价(评分 总体评价 5 4 3 2 1
至低为5-1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公章:
注: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填表日期: 200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 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
3、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的初步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5、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询价对象须于2007年7月27日、30日、31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8月1日9:00至15:00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84049811,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7、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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