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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公司治理自查情况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08:41 中国证券网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对以下事项依次进行自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1993年3月16日经山东省聊城地区体改委聊体改[1993]15号文批准,在山东省聊城客车厂的基础上,由山东省聊城客车厂、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和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三家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于1994年4月7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总股本为6,802.452万股。
1999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1999]118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2,502,750股。在经历了送股、股权转让、内部职工股上市及股权分置改革后,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850.5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0,37.64股,占总股本的25.3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78,12.86股,占总股本的74.69%。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客车、汽车底盘、挂车及专用配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工业生产资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投资;资格证书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2007年3月31日,公司股权结构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284,996 31.15%
1、国家持股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74,214,328 31.12%
3、其他内资持股 70,668 0.03%
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70,668 0.03%
4、外资持股 0 0.00%
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219,954 68.85%
1、人民币普通股 164,219,954 68.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4、其他 0 0.00%
三、股份总数 238,504,950 100.00%
2、大股东情况
截止2007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山东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365.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5%。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8258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北首。经营范围为:客车、汽车底盘制造;汽车配件及防盗门生产;车内配套电器、配套设备安装;五金制品加工;电动自行车开发;蓄电池生产与销售;全挂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建材装饰材料销售;电器维修;汽车维修、公路运输、宾馆服务、汽柴油、润滑油零售。
3、公司与大股东分开情况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做到了明确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一控多”现象。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07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为43494人,除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广州恒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莹 571,928 人民币普通股
陈刚 501,130 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中行-国信“金理财”经典组合基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许达颖 490,3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东纯 419,633 人民币普通股
山东宝罗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77,122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昊业宏达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华创商务租赁有限公司 328,021 人民币普通股
叶孝兆 311,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中共有5名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为2,505,143股,仅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对公司基本无影响。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经自查,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经自查,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股东大会提案的审议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5.是否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经自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由相关部门负责保管,保存安全。会议决议均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及时的进行披露。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情况,没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
(二)董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
公司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并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进行了不断完善、修整。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七名董事,其中内部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外部董事二名,全体董事均由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推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3.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公司董事长王庆福,男,194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原山东省聊城客车厂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常务副厂长、厂党委书记、厂长,本公司总经理、董事。199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长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况。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各董事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其任免程序,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七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完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行为。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各董事均有多年的管理经验,两名外部董事为国内客车行业的权威人士,两名独立董事是证券、财务方面的专家,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均能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兼职董事五名分别为王庆福、邹虎啸、裴志浩、康顺新、王磊,占董事会人数的71.4%。兼职董事独立性较高,能够正确处理公司与其所在股东单位之间的关系,未发现由于兼职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执行。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均符合相关规定。
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均由各位董事单位主任委员。并制订有工作细则,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缺少人员配置,各委员会发挥作用不理想。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会议决议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制定有《独立董事制度》,各独立董事均能执行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高管人员的方面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并发表书面独立意见。但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有待发挥。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
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均能得到公司的全力配合,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不存在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未发生上述情况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能够认真履行其职责。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股东大会在《公司章程》里对董事会的投资权限有明确限制,该授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
(三)监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名,其中股东监事两名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分别推荐,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规定。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监事会近3年来未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有不实之处以及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且保存安全,会议决议充分并能够及时披露。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基本上作到了勤勉尽责,但也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从源头上避免出现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四)经理层
1.《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的制定情况;
本公司章程对总经理的工作内容、程序等做出了规定。但未制订《经理议事规则》。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上述人员的产生已经形成了充分竞争的合理机制。
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李海平,男,中共党员,1958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原聊城客车厂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企管办主任、综合办主任,本公司总经济师兼生产部部长、计财部部长,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总经理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经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近三年来,公司经理层任期内基本能够保持稳定性。因工作调动原因,2005年8月,孙庆民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职务;2006年8月,马湘红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2007年1月李树朋先生、胡景涵先生分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职务。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公司制定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明确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措施。近三年来经理层基本能够完成董事会所定的经营目标。对于没完成的经营指标,董事会都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考核。
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经理层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是否明确;
公司经理层已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分工,责权分明。
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够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对于曾经出现的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内部处理。
10.过去3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过去3年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完善和健全,是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和健全,大部分能够得到较好地贯彻执行。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专门委员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薪酬业绩考核制度、财务费用管理制度等。由于曾经出现过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尚有待加强。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等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管理的具体特点,制定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公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是否有效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有效执行。
4.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公章、印章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良好。
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与控股股东趋同,公司是否能在制度建设上保持独立性;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且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与控股股东趋同的情况。
6.公司是否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对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公司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都在山东省聊城市,不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
7.公司如何实现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否存在失控风险;
公司对分支机构即异地分子公司,通过派出董事和经理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并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失控风险。
8.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能抵御突发性风险;
公司在章程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制定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能够地域突发性风险。
9.公司是否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是否完备、有效;
公司尚未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尚需完善。
10.公司是否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所有合同是否经过内部法律审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如何;
公司聘请常年专职法律顾问,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审查,能够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未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
11.审计师是否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何评价,公司整改情况如何。
审计师未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评价良好。
12.公司是否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计划效益;
根据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乾聚专审字(2002)10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已全部投放完毕,主要项目已达到计划效益。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有投向变更的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是否合理、恰当;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有较小的变动,但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进行了公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15.公司是否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已得到了彻底解决,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制度中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有无兼职;
除公司董事长在第一大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职务以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
2.公司是否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公司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独立于大股东。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是否相对完整、独立;
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均完整、独立。
7.公司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有自己的商标注册,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独立于大股东。
8.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设立了独立财会部门、独立履行相关职责,进行独立核算。
9.公司采购和销售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的采购和销售部门面向市场,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是否有资产委托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何种影响;
没有资产委托经营情况。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某种依赖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影响如何;
公司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与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较少,不存在依赖性。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有关联交易,主要是哪些方式;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日常经营中的销售和购买货物,业务的往来均按照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联交易所带来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有何种影响;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且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小(不到销售收入的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无影响。
15.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公司如何防范其风险;
公司业务不存在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内部各项决策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进行回避。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公司制定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能够贯彻执行该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是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执行情况,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有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是否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未发生过推迟披露或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3.上市公司是否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落实情况如何;
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在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中均有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上述程序。
4.董事会秘书权限如何,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是否得到保障;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权限在《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能够得到保障。
5.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为发生过泄露时间或内部交易行为。
6.是否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情况;
因工作人员失误,个别信息披露出现过“打补丁”的现象: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公告的“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第五项“关于聘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错写为“关于聘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今后将强化工作流程复核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7.公司近年来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或其他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如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公司是否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公司近年来未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后其他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
8.公司是否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的情况。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如何。
公司除按要求披露信息外,还尽可能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及时、充分地披露公司信息,提高公司透明度。公司临时公告逐年增加。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其参与程度如何;(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公司未采取过网络投票。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没有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截止目前,未采取累积投票。
4.公司是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哪些;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络、报刊、电话、电邮等多种渠道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并及时、准确地反馈投资者的提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明确规定,因此未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5.公司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有哪些措施;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编制了中通客车企业文化手册,结合手册内容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企业文化的灌输,对原有的企业文化VI系统进行整合,确立了企业文化VI系统基础要素。
6.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
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7.公司是否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有何启示;
公司通过借鉴其他公司的经验,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从年度生产总量、收入、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重大责任事故等五个方面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制定了有效的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了管理层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好的效果。
8.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在法规建设方面,公司希望监管部门能更充分、更广泛地征询上市公司的意见,使相关法规更能贴近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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