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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转让过低 深中冠A终止法人股转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02:39 第一财经日报

股价转让过低深中冠A终止法人股转让

  王斌

  因为股权转让价格过低,深中冠A(000018.SZ)今日公告,两大法人股股东终止了股权转让的行为。

  根据深中冠A公告,其第一大法人股股东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控股”),和第四大法人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发展”)称,已于7月25日与深圳腾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腾邦投资”)签署了关于终止深中冠A股权转让事宜的备忘录,转让的股份涉及深中冠A的29.64%股权。

  根据公告,三方最终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原因是拟定的股份转让价格偏低。尽管三方近日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再次磋商,但未能就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同日华联控股(000036.SZ)的公告则表示,2006年11月15日,华联控股与腾邦投资曾签订了转让深中冠A25.51%股权的相关协议,转让总金额不低于1.027亿元,每股不低于2.38元。

  公告表示,因为“自双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以来,国内

证券市场持续向好,原双方拟定的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价格偏低”,同时双方就价格进行磋商后无法达成一致,因此决定终止股权转让。

  而华联集团现持有深中冠A总股本的4.13%的股份,与腾邦投资在2006年11月15日,签订了相关股份全部转让的协议,转让总金额不低于1663万元人民币,每股不低于2.38元。

  自去年11月16日至昨日,深中冠A的股价累计上涨了46.47%,昨日以7.88元报收,是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价格2.38元的3.3倍。

  深中冠A公告表示,此次股权转让终止是依据国资委和证监会于2007年7月7日联合颁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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