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上证所监管顺势而为 三成ST公司风险警示被豁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2:41 证券日报
上证所信息披露监管顺势而为 □ 本报记者 熊欣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该所上市交易的ST公司每两周需要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记者近日了解到,包括ST三元以及ST中房等部分ST公司的这项信息披露工作已悄然停止。 上证所有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推出每两周发布一次例行风险提示公告制度以来,ST板块鸡犬升天的情况得到很大的改变,市场恶意炒作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尤其是5月底市场接连发生深幅调整以来,绝大多数的ST个股已实现“价值回归”,风险也大大降低。他说,“根据这一市场形势的变化,我们豁免了部分ST公司发布风险警示公告。” 这位人士还介绍说,虽然有近三成ST公司的例行风险警示已经被豁免,但是这些ST公司每隔两周仍需要向上证所进行一次有关情况的汇报,在确认近期没有股权转让或者资产注入等影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情况发生时,他们的例行风险警示将被豁免。 至于其他更多ST公司的例行风险警示没有同时取消,这位人士解释说,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同时不给市场造成监管放松的误导。“我们对ST公司的基本态度是,鼓励重组,同时加强监管,尤其是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他表示,如果有一些ST公司确实涉及足以影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重大事项,上证所将对其进行停牌。 他进一步解释说,对ST公司做出停牌或者豁免例行风险警示处理的标准,是该ST公司是否发生基本面变化和股价异动,而不是该ST公司的质地,“ST公司是一个专门的板块,上证所对其监管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其他的区别对待”。 另据记者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尚未股改的S公司,仍将被要求每周发布一次披露有关股改进程的例行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