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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11:06 中国证券网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1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李劲松、曹春昱、李一军、熊道平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全部赞成票通过了《关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下达的《关于核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75号),核准我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万股(公告详见2007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发行对象、发行价格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按照公司与保荐机构事先确定的发行对象选择方案,公司董事会经讨论后,确定按照5.4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价格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的发行价格,向以下机构投资者发售5300万股普通股股票,限售期均为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年: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 认购价款 限售期
(万股) (万元)
ChinaAccessPaperInvestmentCompany 4,000 21,840 三年
Limited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400 2,184 三年
黑龙江省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00 4,914 三年
本次发行合计 5,300 28,938 三年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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