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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股民昨转战上海告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昨天,购买亚星股票的股民代表谭正标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未果之后将诉状递交给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不过这次被告换成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昨天,ST亚星跌停,收盘5.53元,跌幅4.98%,而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在昨天的起诉中,谭正标表示,只有他一个股民代表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据谭正标介绍,他是7月5日买进ST亚星的,当时买进时认为转赠股到位了,并且价格是除了权的,在8.5元左右买进的。当时买进以后,到下午,感觉这个股价走势不对,在网上查到竟然是发生了一个特别大的事故,转赠股没有到位,造成了股民的恐慌,股价不断下跌。“当天我们也通过了很多途径反映这个事情,要求7月6日实施特别停牌,但不但没有实施特别停牌,反而还恶劣化,不设涨跌幅限制,又造成了第二天股价的大跌。” “当时我们在网上发了一个声明,希望管理层,比如上交所或证监会高度重视,实施对这个股票的特别停牌,把股民的损失控制住,把事情调查解决了以后再复牌,也不至于造成很大的损失,结果后来没有实施,造成后面的股价持续下跌。2万6千多股民的损失是相当大的。”谭正标表示。 据了解,在昨天递交的这份诉状中,第二被告、第三被告还是上证所和亚星公司,只是第一被告换成了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至于排位,谭正标表示,这并不影响诉讼的被告排位,由法院判定三方责任的分担比例,哪个付主要责任,哪个付次要责任。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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