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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600900)购售电合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 21:12 中国证券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7月13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在北京签订了《2007-2010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及输电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2007-2010 年期间,各方将按照《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十一五"期间三峡电能消纳方案的请示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546号)销售三峡电能。三峡电价形成机制不变,即三峡电价原则上按照受电省市电厂同期的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确定,并随受电省市平均电价水平的变化而浮动。三峡电价目前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4号)文件,若国家有权部门出台新的电价方案,按新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一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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