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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星小股东诉状未被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 02:32 东方早报

ST亚星小股东诉状未被受理

  早报记者 王恒利

  ST亚星小股东谭正标状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总公司(中证登)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一案有了新的进展。昨天,谭正标将诉状递交法院,因管辖权异议未被法院受理,不过,这一结果并未超出谭正标此前的预料。

  意料之中

  昨天上午,谭正标来到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法院工作人员收下诉状,不过到了下午,法院人员通知谭正标,表示不能受理此案,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曾有通知,涉及中证登的案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谭正标向早报记者表示,这一结果在他预料之中,下一步他将考虑到上海起诉。

  谭正标还告诉早报记者,昨天下午,他来到中国

证监会信访办,由于此行早已经媒体报道,所以中国证监会也已知情,特别安排了中证登和上证所的人员出面,一同向谭正标做解释工作。在座谈中,谭正标要求,ST亚星的3000万股转赠股份因技术原因,未能及时到账,给众多股民造成了损失,这应该属于风险事故,应该由风险基金按比例进行赔偿。

  不过,上证所和中证登对谭正标的要求未置可否。谭正标告诉早报记者,希望两部门能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一个明确的回复。

  证监会关注

  此外,针对ST亚星股改时转赠股本未及时到账的意外事故,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情况发生后,证监会即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报告事件经过,并及时向市场作出公开说明。

  据了解,证监会已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抽调专门力量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做好投资者的接待和沟通工作,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投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表示,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的安全运行非常重要,涉及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安全运行,证监会已责成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以此事为鉴,认真开展内部检查,切实总结事件原因,完善健全业务流程和应急处理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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