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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小股东集体起诉交易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 02:25 新京报

亚星小股东集体起诉交易所

  ST亚星(600213)股民维权事件昨日有重大进展。昨天上午9点,ST亚星受损股民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联合起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ST亚星进行索赔,要求查明三方责任,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但法院昨日未受理亚星股民的起诉,受损股民的代表之一谭正标表示,他们会继续向上海市中院递交诉状。

  受损股民两次到证监会上访

  ST亚星股民代表之一老冯表示,昨天上午他第一次去证监会信访办时,接待人员说证监会没法接受每个该事件股民的上访,所以希望他们能够一致行动,如果股民代表能够确定时间一起前往,信访办公室将上报证监会,安排上交所以及中登公司与他们见面。

  昨天下午1点半,受损股民代表再次前往

证监会信访办公室,并见到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的工作人员。股民代表谭正标表示,昨天下午见到的工作人员,只是记录了股民的要求,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结论,但受损股民希望在7月18日之前能得到答复。

  谭正标对记者坦言,早做好诉讼不被受理的心理准备,但他们会继续向上海市中院递交诉状。法院昨日不受理的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曾规定过,有关中登公司的诉讼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谭正标称,目前已有两百多人准备起诉ST亚星,并且数量还不断增加,目前针对不同类型的流通股股东的索赔方案正在制定中。

  老冯表示,亚星的流通股东希望证监会组建调查组,吸收社会第三方具有公信力的成员参与,此外股民代表不应少于30%,共同组成事件调查组。

  超2.6万流通股东受损

  7月5日,ST亚星股改复牌,其中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赠的3000万股当日没有达到流通股东账户,使股东未能在当日较高价格卖出,随后一直等到7月6日才到账。

  盘面显示,ST亚星7月5日的开盘价为8元,当日盘中最高曾冲至9.8元,收盘时报7.89元,与停牌日1.93元的收盘价相比,涨幅超过300%。

  7月6日,ST亚星发出公告,宣布转赠股份上市流通,再次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ST亚星逆势下跌,跌幅达14.83%,收盘报6.72元。

  如果以上周四的开盘价8.8元和上周五开盘价7.1元计算,ST亚星跌幅逾19%,转赠的3000万股累计损失达5100万元。随后,ST亚星的股价连续两天跌停,至昨日收盘时,ST亚星的股价为5.82元。

  ST亚星今年的一季报显示,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人数为2.64万户。除去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流通股股东超过2.6万户,这意味着众多流通股东遭受损失。

  事后,证监会要求上交所、中登公司抽调专门力量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做好投资者的接待和沟通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ST亚星董秘办的工作人员昨日表示,对价未及时到账的责任肯定不在公司,但公司也不知道是谁的原因。公司早在6月初就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办理复牌和股改的手续,如果有一点瑕疵的话,肯定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公司在7月5日开盘前就知道对价没有到账,随后立即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但是中登公司回答已经实施完毕股份划转,当时公司以为可能开盘时会到账。当开盘后对价仍未到账时,公司就向上交所提出紧急停牌,但上交所研究后决定继续交易。

  但股民代表谭正标否认了亚星工作人员的说法,谭正标告诉记者,昨天上交所的工作人员表示,ST亚星从未向交易所提出过紧急停牌的要求。

  上交所称技术性原因所致

  7月8日,上交所和中登公司共同发布“关于ST亚星转增股份上市流通相关情况的说明”。

  说明中强调,ST亚星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增股份3000万股,由于技术性原因,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7月6日,当日

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对股改对价7月5日未及时到账的原因,说明中解释为,ST亚星是将股改与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组合操作的第一例,其股改方案的实施与股票恢复上市同步进行,涉及诸多特殊、复杂的业务操作与衔接。这些特殊、复杂的要求,增加了运行环节支持的难度,加重了今年以来已经十分繁重的业务负荷,使得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增的3000万股未能于7月5日上市交易。

  ST亚星流通股东对此解释很不满意,股民代表谭正标认为,“如果是技术问题应该要落实到个人,这种笼统的解释让我们怀疑其中问题更大。复牌当天未到账就应该停牌,第二天又没有特别停牌,而是从未有过的连续两天不设涨跌幅,我们呼吁本周一特别停牌,结果还是没有停。”

  本报记者 赵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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