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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601009)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0:34 中国证券网
1.重要提示
2.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二、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4.三、其他事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南京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9.80元/股—11.00元/股(含下限和上限)。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人融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为6.30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4.30%。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股数不超过1.89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不超过4.41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6、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7月11日(T-1 日)9:00至17:00及2007年7月12日(T 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南京银行A 股申购款项”字样)于上述申购时间内传真至010-84049811。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2日(T日)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申购报价表的时间为准)。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7月12日(T 日)17:00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公告仅适用于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07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询价对象 指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包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但下述情况
除外:
(1)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
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4)以发行人作为托管机构的证券投资基金;
(5)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
价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
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的申购
T日/网上资金申 指 2007年7月12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
购日 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人融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为6.30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4.30%。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股数不超过1.89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不超过4.41亿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
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9.80元/股—11.00元/股(含下限和上限)。
此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20.17倍-22.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0.69倍-34.4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6.30亿股计算)。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7月16日(T+2 日)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配售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A 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0.315亿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配售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部分的规模。
具体回拨情况将于2007年7月13日(T+1 日)确定,并于2007年7月16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7月4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3 7月9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 7月10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7月11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
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网上路演
T 7月12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T+1 7月13日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配号
T+2 7月16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资金
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7月17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和配售。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8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80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2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 富通银行
14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8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9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9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6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7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101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3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1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4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8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1 国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9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3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4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5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 斯坦福大学 11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1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4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2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3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5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4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8 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9 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7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0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8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1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9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2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 东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36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8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39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0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三江航天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3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1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4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的初步询价表,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二)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报价表进行申购(详见后附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报价表》及其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
配售对象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1、申购时间为2007年7月11日(T-1 日)9:00至17:00及2007年7月12日(T日)9:0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 网站下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南京银行A 股申购款项”字样)于上述申购时间内传真至010-84049811。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7月12日(T 日)17:00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2日(T 日)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申购报价表的时间为准)。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股票账户名称(上海)、股票账户号码(上海)和资金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5、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只能填写一张申购报价表),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6、申购价格的填写应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下限和上限)可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
7、每张申购报价表最多可填写3组申报价格及与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最高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50万股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申购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89亿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8、配售对象用于申购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报价表一旦传真至上述指定的传真号码,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申购款项=∑(申购报价表中每一申购价格?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例如:
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P1 M1
P2 M2
P3 M3
则该配售对象应缴付的申购款项(万元)=P1×M1+P2×M2+P3×M3
2、申购款项的缴付
申购款项须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之一,每个配售对象只能任选一个下列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南京银行A 股申购款项”字样),并请务必通过联行系统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收款行(一) 收款行(二)
开户行:南京银行营业部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200125590000019 账号:7110210187000006761
同城票据交换号:08820 同城票据交换号:236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13301008209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026
申购款项必须在2007年7月12日(T 日)17:00之前汇至上述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付申购款项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的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报价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条件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作为有效申购获得配售。本次网下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及以上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及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五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1或0.001%。
零股的处理:按获配股数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1,000股时,零股以每1,0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1,0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1,0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07年7月16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配售对象的名单、获配股数、回拨机制实施情况及应退申购款金额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2007年7月16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缴存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其他事项
1、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对网下配售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3、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84049817。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淮海路50号
电 话:025-84551008
传 真:025-84551018
联系人:汤哲新、屠逸君
2、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
联系人:姜雪涛、孙春康、胡为敏、胡斌、秦奇、张欣亮
发行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1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申购传真:010-84049811 咨询电话:010-84049817
配售对象全称
股票账户名称(上海)
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与以上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手机 传 真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
退款银行信息 收款人全称
(须与报备账户 人行现代化大
一致) 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县
申购信息(请参考填表说明第3条)
序号 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申购金额(万元)
(=价格×申购股数)
申购价格 1
从高至低 2
累计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累计申购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投资者在此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本次申购款项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200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1、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 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请配售对象确保营业执照注册号必须与登记开户时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3、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
假定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区间为8元/股—10元/股(含下限和上限),某投资者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9.50 1,000
9.00 1,500
8.0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
(1)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或等于8.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4,500万股;
(2)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8.00元,但低于或等于9.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500万股;
(3)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9.00元,但低于或等于9.5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1,000万股;
(4)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9.50元,但低于或等于1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股。
4、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或未按时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5、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须提交的申购文件包括:
(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南京银行A 股申购款项”字样)。
请配售对象对上述文件按序号进行编号,于2007年7月11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7月12日(T日)9:00至15:00期间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号码010-84049811。
6、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7年7月12日(T日)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一律无效; 申购报价表一经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7、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款项,以保证申购款项能在2007年7月12日(T日)17:00前汇到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不足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对象全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汇款用途中的配售对象全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8、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8404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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