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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000543)澄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8:13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07-2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07年7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标题为《瞄准皖能集团长江电力资本蓝图乍现》文章中涉及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总公司)入股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相关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1、今年以来三峡总公司和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方面进行了多次谈判,三峡总公司的目标是入股皖能集团40%—45%,成为第二大股东;
2、今年5月18日,安徽省省长王金山与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签署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和三峡总公司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正是三峡总公司与皖能集团的合作;
3、在由中核集团公司担纲主导的安徽吉阳核电项目中,皖能及三峡总公司均将成为参股股东。
二、澄清说明
1、经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向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问询,得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和三峡总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该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到三峡总公司战略参股皖能集团公司的意向。
2、截止目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三峡总公司既没有实质性的合作方案,未签署任何正式合作文件,也没有确定具体参股比例。具体参股比例和合作内容双方仍在商谈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近期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建设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框架协议》,皖能集团参股15%。该项目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也没有参与投资核电的计划。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及控股股东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没有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规定。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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