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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尚系欲全盘掌控恒鑫集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23:27 北京商报
鑫科材料(600255)昨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持有的公司8261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60%),有8089万股已质押给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其中的906万股已经解除质押。 对此消息,分析人士认为,恒鑫铜业所持股份质押给飞尚,很可能是“飞尚系”控制人李非列为控制上市公司做出的制度安排。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李非列对鑫科材料的控制权并不牢固。公开资料显示,从2001年底开始,李非列连续收购了当地的鑫科材料和芜湖港两家上市公司,“飞尚系”由此而成。但在鑫科材料的控股股东恒鑫集团的股权结构中,李非列控制的飞尚实业所占股权仅有50%,并不占绝对的控股地位。 而其余的50%为一自然人——余劲松所有。公开资料显示,余劲松2000年至2001年任深圳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部副经理,2002年至今担任鑫科材料的财务总监。与此同时,余劲松还是恒鑫集团的董事会成员之一。 资料显示,在2001年飞尚收购恒鑫集团的时候,余劲松的股份仅占20%。当时,芜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与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江劲松、自然人余劲松,于2001年12月2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上述企业和自然人。在3个月后,江劲松又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了余劲松,从而使余劲松的持股比例提高到50%。 当时,交易双方并未对外宣布转让的价格。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当年恒鑫集团的净资产是-4.7亿元,当地政府是以净资产为零的方式将恒鑫集团整体转让给飞尚和两位自然人的。 不过,经过数年的运作, 恒鑫集团虽仍然亏损,但资产状况已经今非昔比。据了解,恒鑫集团除拥有的鑫科材料44.6%股份外,还拥有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以本周二的收盘价计算,恒鑫集团持有的鑫科材料市值在5.5亿元左右,持有的芜湖港市值也在2.9亿元左右。 此前,外界传出李非列于2006年10月份曾要求余劲松将所持恒鑫集团的股权无条件转让,从而使自己100%掌控恒鑫集团,但遭到余劲松的拒绝。 分析人士认为,在股东之争中,余劲松明显处于弱势。一方面余劲松作为个人,在资金上很难与飞尚系抗衡;另一方面,鑫科材料一直被飞尚方面控制,恒鑫集团还处于亏损状态,余劲松的50%股份不可能获得分红。此外,在恒鑫集团目前的董事会结构中,两名董事为飞尚所派,余劲松仅有一个席位,使得他在恒鑫集团的控制力极其有限。 更为重要的是,恒鑫集团将所持有的绝大部分鑫科材料股权质押给飞尚实业,也在很大程度上将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转移到飞尚实业手中。该分析人士认为,正是这种制度设计,才使得李非列在持股并不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仍牢牢控制着鑫科材料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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