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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购买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6月23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公司将现有部分房屋、土地、设备和在建工程等资产以评估值36,766.80万元抵偿所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锦州分行)贷款本金36,447.90万元(截至2007年6月21日数据),同时免去贷款利息8,939万元。此事项已于6月6日获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审批(2007)840号文件批准。6月23日,公司与工行锦州分行签订了《以物抵债还款免息协议》。6月29日,公司完成了以资抵债事宜。 经与锦州市国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市国发公司)协商,公司于6月30日以11,080万元的价格向锦州市国发公司购买了其通过竞买取得的上述抵债资产。 2.董事会审议购买资产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陆剑斌、黄晓誉、姜秋雷、高成军因公出差在外未能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丙坤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11,080万元的价格向锦州市国发资产经营公司购买公司用以抵偿工行锦州分行债务的全部资产的议案》。拟购买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拍卖价值 固定资产 1 7,298.49 无形资产 2 3,781.51 资产总计 3 11,080.00 锦州市国发公司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锦州市国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锦州市洛阳路三段13-5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树权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7021625556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产权或资产调剂 2.最近一年财务资料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590.50万元,负债总额8,634.80万元,资产负债率27.3%。2006年,公司销售收入34万元,利润总额-167.10万元,净利润-167.10万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购买资产的名称、类别、权属 购买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设备及土地等类别。账面价值为11,080.00万元。锦州市国发公司通过竞买方式取得的上述抵债资产的产权具有完全清晰性,不存在任何争议。购买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1 7,298.49 其中:建筑物 1,590.49 设备 4,200.91 在建工程 1,507.09 无形资产 2 3,781.51 资产总计 3 11,080.00 2.锦州市国发公司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和方式 2007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委托辽宁易诚拍卖有限公司在锦州召开拍卖会,公开拍卖本公司向该行抵债的全部资产,锦州市国发公司参与了竞买,并以11,080.00万元的价格竞买了本公司的抵债资产。 3.购买资产的情况 公司购买的资产为本公司于日前抵偿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的全部资产。锦州市国发公司以11,080万元的价格竞买获得,本公司以同等价格向锦州市国发公司购买上述抵债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1 7,298.49 其中:建筑物 1,590.49 设备 4,200.91 在建工程 1,507.09 无形资产 2 3,781.51 资产总计 3 11,080.00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取得的抵债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7,298.49 无形资产 3,781.51 资产总计 11,080.00 2.交易价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聘请了辽宁世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本公司拟抵债资产的拍卖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辽世信评报字(2007)016号),评估值为11,080.36万元。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1 7,298.85 其中:建筑物 1,590.49 设备 4,200.91 在建工程 1,507.45 无形资产 2 3,781.51 资产总计 3 11,080.36 锦州市国发公司以11,080.00万元的价格竞买了上述抵债资产,并以该价格做为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 五、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固定资产原值降低,减少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促进公司整体效益的提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锦州市国发公司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书》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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