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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重解陕国投实业投资清理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01:58 第一财经日报

  西南财大研究员李勇认为,该方案应定性为“信托受益权投资”而非“股权信托”;陕国投相关人士表示,方案可能仍有调整

  霍侃

  陕国投A(000563.SZ)日前公布“实业投资清理方案”,提出以信托的形式清理其持有的近1.86亿元房地产实业投资,将所持有的实业公司股权转型为金融信托受益权。

  陕国投一位人士上周五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陕西省银监局正在对包括“实业投资清理方案”在内的申请换发新金融许可证的方案进行审批,待陕西省银监局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报

银监会核准。

  上述方案的创新模式受到信托业界的关注,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

理财研究所的研究员李勇说,目前信托公司清理实业投资时,普遍面临既难以割舍优质股权这块“肥肉”、又不得不按监管办法“瘦身”的两难境地,这个方案可以视作信托公司运用信托模式将固有财产实业投资成功转型的典范。

  目前,陕国投共有陕西国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项需要清理的实业投资。陕国投在其实业投资清理方案中介绍,其中4项拟通过解散、注销、股权转让、清算、账务核销等方式进行清理,但对于下辖两家

房地产公司的陕西国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采取股权信托的方式进行清理。该方案的具体运作方式是,陕国投作为委托人,将所持有的实业投资公司99.71%的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另外一家信托公司设立成1个股权信托产品,即由该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限内持有实业投资公司的股权。

  李勇认为,陕国投的方案成功的基点是另一家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将其投资性质由“实业投资”置换成“金融信托产品投资”。但按照“股权信托”的内涵,应该是陕国投作为委托人只是将自己的实业股权投资委托给受托人,即“另一信托公司”,受托人只是按照信托合约来管理基于该股权的收益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不涉及信托产品的发行。因此,该方案应定性为“信托受益权投资”。

  陕国投的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该方案还在调整过程中,可能后期还会有一些微调,而且第一步方案只是针对实业投资清理和申请换领新金融牌照,至于信托产品到期后这部分投资如何处理,后期方案还在制定过程中,后续方案将涉及房地产投资的出路以及公司的整体经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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