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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双汇股改方案获商务部批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8:37 中国证券报
公司表示争取尽快实施股改方案 □本报记者 林威 在股改方案高票通过一年多之后,S双汇(000895)“好事多磨”的股改之战又下一城。 公司今日公告,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商务部批复。 公告称,公司将抓紧时间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争取尽快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告称,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控股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组合进行,因此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与上述股权转让一并实施。 早在去年3月初,漯河市国资委《关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请示》即已获漯河市政府批复,并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就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事宜签署《委托协议书》,将双汇集团100%的国有产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此后,由美国高盛集团、鼎晖中国成长基金Ⅱ授权,并代表上述两公司参与投标的罗特克斯中标,中标价格为20.1亿元。 之后的5月6日,双汇发展第二大股东海宇投资又与罗特克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海宇投资将其持有的S双汇12838.875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25%)全部转让给罗特克斯。由于S双汇的股改与股权转让捆绑进行,在此期间,S双汇推出了相当于10送2.36股的对价支付方案。 公司股改方案已经2006年6月9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99.9832%的赞成率表决通过。但由于双汇集团国有股权转让将导致股权受让方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30%,按照有关规定,罗特克斯将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流通股股东如在要约收购期间接受要约出售其所持股票,将视为自动放弃获得股改对价的权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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