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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000532)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08:53 中国证券网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0日在珠海市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冯冠平董事长委托许楚镇董事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4,701,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易朝蓬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转让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6.8999%股权的议案》:
以人民币5,366.39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6.8999%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34,701,36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易朝蓬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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