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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89 股票简称:渤海物流 公告编号:2007-18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59,814,37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21日 一、相关股东会议情况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06年5月31日下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实施日期是2006年6月21日(即支付对价股份上市的首个交易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原非流通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法定承诺及其履行: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低于百分之五的原非流通股东履行法定承诺,其所持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没有上市交易,十二个月外至二十四个月内可以全部上市出售。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法定承诺,其所持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没有上市交易,十二个月外至二十四个月内上市出售交易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外至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出售交易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二)特别承诺及其履行 1、追送股份承诺及其履行: 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公司的24家原非流通股股东作出过追送股份承诺。触发该项追送股份承诺的前提条件是公司2006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亏损,或者是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若达到上述前提条件的其中之一,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将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流通股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送0.5股的比例,无偿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由于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盈利,且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没有达到履行追送股份承诺所要求的前提条件,公司原非流通股东不再向流通股东追送股份。 2、代为垫付股份承诺及其履行: 为顺利实现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大股东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承诺,先行为石家庄永青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琦琦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和秦皇岛长城发展贸易公司等四家法人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执行对价安排及追送对价安排代为垫付。代为垫付部分的股份如上市流通,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权利人应当向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包括垫付股份在垫付期间获得的分红派息和送增形成的孳生股份),或取得新长江公司的同意。 取得石家庄永青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权利人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新华西路支行,已经偿还了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的执行对价安排股份298,896股。 三、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07年5月实施了“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294,528,32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相比,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经发生变化,股份总数由294,528,320股增加44,179,248股,变成338,707,568股。其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由94,050,293股增加14,107,544股,变成108,157,837股。 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没有造成股本结构的变化。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已满足如下条件: (一)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满,且解除限售股份的比例(或数量)等于或小于该股东所持全部限售期满股份的比例(或数量); (二)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不影响该股东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 (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其他股东代为垫付对价的,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被垫付股东)已偿还被垫付的股份或已取得垫付股东的同意; (四)解除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数量:59,814,37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07年6月21日。 3、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股份数量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 序 所持的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售股份数量 剩余的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号 条件股份数量 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条件股份数量 本的比例(%) 1 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2,334,983 15,534,983[注1] 4.59% 36,800,000 2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8,230,719 16,935,378 5.00% 11,295,341 3 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 8,967,636 8,967,636 2.65% 0 4 石家庄丰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561,656 7,561,656[注2] 2.23% 0 5 中信秦皇岛有限公司 2,811,622 2,811,622 0.83% 0 6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2,510,377 2,510,377 0.74% 0 7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886,673 1,886,673 0.56% 0 8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新华西路支行 806,270 806,270 0.24% 0 9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502,075 502,075 0.15% 0 10 秦皇岛市金建电脑公司 334,790 334,790 0.10% 0 11 秦皇岛市北戴河旅游建设开发公司 334,715 334,715 0.10% 0 12 成都天机电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99,772 299,772 0.09% 0 13 乐山市五通桥添龙食品有限公司 242,781 242,781 0.07% 0 14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9,137 239,137 0.07% 0 15 秦皇岛河北水产学校养殖试验场 167,358 167,358 0.05% 0 16 秦皇岛德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67,358 167,358[注2] 0.05% 0 17 北京飞拓电子称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33,888 133,888 0.04% 0 18 上海琦琦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149,500 0[注3] 0 149,500 19 山海关船厂实业开发总公司 83,679 83,679 0.02% 0 20 秦皇岛市山海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83,679 83,679 0.02% 0 21 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 74,750 0[注3] 0 74,750 22 上海光茂食品有限公司 52,408 52,408 0.02% 0 23 秦皇岛富通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52,408 52,408 0.02% 0 24 秦皇岛市物资房地产开发股份合作公司 47,827 47,827 0.01% 0 25 上海达君贸易有限公司 26,422 26,422 0.01% 0 26 秦皇岛长城发展贸易公司 23,868 0[注3] 0 23,868 27 秦皇岛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6,734 16,734 0 0 28 上海发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4,752 14,752 0 0 合计 108,157,837 59,814,378 17.66% 48,343,459 注1:公司大股东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52,334,983股,其中质押冻结股份36,800,000股。因质押冻结使得本次实际解除限售股份为15,534,983股,比应解除限售股份少1,400,395股。 注2:石家庄丰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7,561,656股,其中644,739股可上市流通,6,916,917股为无限售条件的质押冻结股份;秦皇岛德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167,358股,其中34,237股可上市流通,133,121股为无限售条件的司法冻结股份。 注3:上海琦琦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和秦皇岛长城发展贸易公司尚未偿还他人代为垫付的执行对价安排股份,因此没有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解除限售增减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183,058 31.94 -61,214,773 46,968,285 13.87 1、国家持股 28,230,719 8.33 -16,935,378 11,295,341 3.34 2、国有法人持股 11,478,013 3.39 -11,478,013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68,474,326 20.22 -32,801,382 35,672,944 10.5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68,449,105 20.21 -32,801,382 35,647,723 10.52 境内自然人持股 25,221 0.01 0 25,221 0.01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0,524,510 68.06 61,214,773 291,739,283 86.13 1、人民币普通股 230,524,510 68.06 61,214,773 291,739,283 86.13 2、境内上市外资股 0 0.00 0 0 0.00 3、境外上市外资股 0 0.0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338,707,568 100.00 0 338,707,568 100.00 七、保荐机构意见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对公司有关材料的审慎核查,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同意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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