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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1.7亿元撤身四川广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8:2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少林 迪马股份(600565)公告, 6月14日,公司与四川省电视实业开发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37%的股权及一切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四川电视实业开发总公司,转让价格16839万元。 双方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四川省电视实业开发总公司向公司支付11339万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15日内支付余款,计5500万元。股权转让后,迪马股份将不再持有四川广电股份。 四川广电注册资本2.8亿元,主营业务为承担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运营、管理及开展综合数据业务,生产、销售该网络相关产品(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四川广电的总资产8174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83.12万元、长期投资2958.36万元、固定资产合计56116.03万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2386.14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9583.49万元。2006年度四川广电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725.41万元,利润总额1820.06万元,净利润723.26万元。 迪马股份称,公司持有的四川广电37%股权,属于股权投资,权属清楚,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公司表示,自2003年至今,四川广电由于成都市数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激烈竞争,收视费较低,不能产生良好效益。广播电视网络只有形成规模才能产生良好效益,而相关部门要求四川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在两年内完成,但截至目前的三年时间里,由于体制的原因,全省只完成了宜宾、乐山两地的整合,其他地区均未完成。四川广电近几年整体未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本次股权转让,适应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使公司专注于专用车和房地产开发两大主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今年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出售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了该等股权资产出售意向。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广电股权转让协议》,批准了该等股权资产出售具体事项。 四川省电视实业开发总公司隶属于四川省宣传部的直属事业单位四川广播电视集团的属下实体,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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